冯 改 朵 (2009年1月9日)
同志们: 刚才,有茂同志传达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李发副市长作了全面详尽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一会儿,田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逐年进步,由过去的倒数第一、第二走在全省二类市前列。在2005—2007年行风评议中市人口计生系统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综合排名第一;代表我省参加国家人口计生委文艺调演的舞蹈《呼唤》荣获金奖;为育龄妇女进行大规模的免费生殖普查;在国家、省“4+2”奖励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九项奖励政策。这些都是全省首创。特别是在2008年全省责任状验收中,获得省政府颁发的目标责任制考核综合先进奖。这是朔州建市二十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获得的最高奖项。同志们,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者以及各级各部门领导和同志们的心血和汗水,是大家知难而上、团结协作、奋力赶超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我市地处雁门关外,地广人稀,农业人口众多,生产方式落后,社会保障及就业等制度不完善,主要还是家庭养老,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些贫困地区还没有走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低生育水平还是靠强有力的行政措施达到的。主客观多方面因素决定了现阶段生育水平随时都有反弹的可能性,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任何认识的偏差、工作的失误和外部环境的影响都可能导致生育水平的反弹,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此,我们要按照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朔州市情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中心任务,实现既定的赶超目标,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下面,我就2009年人口计生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抓实项目,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基层计划生育阵地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承担着最直接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如果基础不牢,必然会造成基层的社会管理缺位,服务缺失,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和生育方面的新需求。对此,各级政府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凡是利用国债项目建设的县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人口计生中心服务站年内按必须要求完成,全市县乡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规范化建设必须达到50%。在国家新增1000亿元建设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的项目上,我们要抓紧抓实,落实配套投入,全面改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提升服务能力,逐步建立起与小康建设同步、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体系,实现优质服务的最大覆盖,让广大育龄群众受益。 二、加强队伍,提升服务能力,全面拓展管理服务功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直接面向人民群众,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承担着群众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的日常工作,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石。在机构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中,各级政府要保留设置事业编制的县、乡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保证每个乡(镇、街办)至少有1名专门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公务员。县乡技术服务人员、微机操作人员和乡村两级人口计生专干50%以上要接受县级以上培训机构组织的正规培训。配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既是实际工作所必须的,也是省责任状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我市大部分县区基本解决了,但个别县区开展计划生育三十多年来至今没有配齐乡镇服务员。个别县的乡镇虽有服务员,但没有落实全额预算工资待遇,难以调动其积极性。还有的县区计生协会没有编制,有的乡镇没有从事计划生育的公务员,农村服务员整体素质较低。在驻朔企业当中,有的企业撤并或削减了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有的企业不能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有的企业对本单位职工缺乏必要的计划生育管理手段。对此,各县区、各乡镇、各企业必须切实重视,尽快配齐配好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确保乡(镇、街办)、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的稳定,保证完成省责任状的考核指标。 三、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属于保稳定、促发展的基础性投入。市、县两级财政要按照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在预算经费时要严格按照省责任状的要求确保投入到位,确保市级投入不低于5.34元/人,县级不低于14.12元/人。确保农业税费改革中转移支付的计划生育资金全部用于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基层开展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所需的经费,确保对农村育龄群众免费提供服务的经费,确保乡村计生专干的工资和补贴经费落实到位。 四、明确责任,强化考核机制,实行各级各部门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事关民族未来、国家兴旺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解决经济社会同人口协调发展,健全和完善人口问题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在制定经济社会、民生普惠政策时,要注意与计划生育政策相互协调、统筹兼顾,形成有利于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正确导向。特别是在综合治理出生人性别比偏高问题上,纪检、监察、宣传、公安、卫生和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两非”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在完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体系上,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形成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工作格局。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解决流动人口的就业、就医、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结合起来,既要严格管理又要热情服务。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对照责任状指标任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人口控制目标如期实现。哪个县区、哪个乡镇、哪个部门出了问题,我们就对哪个县区、哪个乡镇、哪个单位的一把手问责。 同志们,人口计生工作是事关社会长远发展和群众利益的百年大计。我们一定要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抓实干,开拓奋进,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不断进步!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