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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119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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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政发〔2008〕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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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消防工作各项措施,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日益提高,消防队伍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不断提升,但消防工作形势仍严峻。当前,一年一度的“119”消防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市经济发展,为全市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结合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大力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这个主题,周密安排部署消防宣传工作。各县、区公安、教育、民政、劳动保障、财政、文化宣传等部门要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普及新《消防法》和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特别是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大力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宣传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科普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中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授消防知识和技能,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把消防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谋划,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局面。与此同时,各县、区财政部门要积极为消防宣传教育筹措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为建立长效的消防宣传教育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强化火灾前期预防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今年全国消防宣传“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的主题,坚持不懈地做好消防宣传工作,以此来促进火灾预防工作。各级政府要统一领导,在消防宣传活动的同时,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多策并举,积极推进“六进”消防宣传工作
        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加强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古建筑、进企业、进学校的消防宣传工作。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社区消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消防工作责任、制度和措施,广泛开展消防知识普及;要结合当前火灾特点,积极联合公安、安监、教育等部门,大力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系统开展针对性较强的消防宣传活动;要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为重点,以帮助职工掌握“两知三会”(知道所在场所或单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火灾预防基本常识,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互救)基本知识为重点,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户外视频、消防知识竞赛、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习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五、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共同营造消防宣传氛围
        在119宣传日前后,全市主流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宣传作用,积极、主动地配合好消防宣传工作。全市的媒体要在119宣传日前后,义务开办(设)专版、专栏、专题等消防宣传栏目,集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集中报道改革开放30年来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集中弘扬“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新时代公安消防精神,并为消防部队义务策划、制作一批短小精悍、脍炙人口、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宣传片,形成立体宣传的态势,使全市人民群众时时、事事、处处都能看到、感受到消防宣传活动。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编辑: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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