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中文繁体
首 页 走进朔州 政务公开 投资朔州 在线办事 政民互动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文公报 > 朔政发
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30日
字体:【】 【】 【

朔政发〔2008〕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驻朔各单位:
  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文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塞外最宜居、最宜发展城市的客观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和发展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要进一步加快全市造林绿化步伐,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力争林木绿化率每年增加两个百分点,经过十年不懈努力,使全市林木绿化面积达到40%以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造林绿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快造林绿化是推进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首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时,使我国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实现生态文明离不开生态建设,生态建设中造林绿化又处于主导地位。加快造林绿化,有利于快速增加植被,有效改善生态,推动今后10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的突破;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城乡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利于推动城乡建设,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树立绿色宜居新朔州的良好形象。
     (二)加快造林绿化是建设“两宜”城市的迫切需要。建市以来,经过近二十年的建设,我市的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生态状况整体脆弱、局部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由此带来的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水资源衰竭、空气污染等一系列环境问题,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现状,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塞外最宜居、最宜发展城市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善生存环境的强烈愿望相比,差距较大、欠账也较多。因此,我们必须加倍努力,加快发展,大力植树造林,绿化美化环境,尽快让山川绿起来,让周围环境好起来,让人民群众早日生活在一个最宜居、最宜发展的城市之中。
  (三)加快造林绿化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确立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而在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造林绿化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快造林绿化,让更多的农民从承包集体林地、承揽造林绿化工程、种植饲料林和经济林、开发林下资源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畜牧业等中获益,创造较高的经济收入,从而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今后10年,我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塞外最宜居、最宜发展城市总体目标,按照“林木绿化率每年增加两个百分点”的总体要求,以构建“1+6”生态循环圈为重点,以规模造林、综合治理为手段,以政府主导、社会造林为形式,以增加投入、强化管理为保证,大力实施“三大工程”(身边增绿、山上治本和生态富民工程),全面落实“三三任务”(“三十”、“三百”、“三千”造林绿化任务),努力构建城乡一体、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生态体系,尽快把我市建设成为一个山川秀美、生态文明的绿色宜居新型城市。
  (二)基本原则 
  1、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在大力营造生态公益林的同时,兼顾景区建设与产业开发。
  2、坚持统筹规划原则。合理整合生态项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3、坚持规模造林原则。科学规划、分年实施、连片治理;栽大苗、建大片,做到栽植一次成活、一次成林、一次成景。
  4、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营造,积极培育优质树种,合理营造混交林,切实提高造林质量。
  5、坚持造管并重原则。栽植与管护相结合,同步规划,同时实施,共同推进。栽一片、成一片、巩固一片。
  6、坚持全民参与原则。调动全社会力量,挖掘各方面潜力,形成“政府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个人全民动手”的造林绿化新局面。
  (三)总体目标
  从2009年起,全市每年新增造林绿化面积33万亩,林木绿化率年均增加两个百分点,到2018年达到40%以上。林木绿化面积由现在的333万亩,增加到640多万亩,力争实现翻一番。通过十年坚持不懈,基本建成“荒山覆于森林中,通道行于林荫中,城市隐于公园中,村庄遮于浓荫中,厂矿置于绿色中”的绿色宜居新朔州,让人民群众生活在一个景色怡人、空气清新、鸟语花香、环境优美的城市之中,初步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阶段性目标。
  三、建设布局和主要任务
  (一)建设布局
  结合我市实际,经过科学规划,确定全市造林绿化的建设布局为:以“1+6”生态循环圈为基本框架的绿色生态体系,即1个生态防护外循环生态体系和6个环城绿化内循环生态体系。具体为:以县区为基本单元(市区与朔城区为同一单元),在其中心城区外围建设6个具有相当规模、且能围拢闭合的环城绿色生态体系,从而形成6个环城绿化循环圈。在此基础上,将各循环圈拓展连接,延伸扩张,构建1个涉及六县区,覆盖全市山川、河流,具有整体防护功能,并可循环往复的绿色生态大循环圈。 “1+6” 生态循环圈的建立,可实现生态治理与景观建设的有机统一,使“山上治本”与“身边增绿”两方面都得到均衡发展,对优化生态治理格局,提高造林绿化整体效益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主要任务
  按照林木绿化率年均增加两个百分点的目标要求,今后10年,全市要全面完成“三十”、“三百”、“三千”(简称“三三”)造林绿化任务。“三十”:即10个高标准生态景区建设、10个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保护、10万亩厂矿区绿化;“三百”:即100万亩荒山绿化、100万亩封山育林和100万亩平原林网建设;“三千”:即1000个村镇绿化、1000公里道路林带完善和新增1000公里通道绿化。将“三三”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从2009年起,全市年均完成营造林面积33万亩以上。
  四、建设重点
  根据我市造林绿化的总体目标、建设布局和主要任务,今后全市要着力抓好“身边增绿”、“山上治本”和“生态富民”三大工程。
  (一)以城乡一体绿化为主要内容的“身边增绿”工程
  通过工程的全面实施,使人口集中、工矿密集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1环城生态景区建设。今后10年,全市要重点抓好市区北部和西部环城绿化景区、平鲁区井坪生态园、山阴县广武生态旅游区和西山生态景区、应县龙首山生态景区、怀仁县金沙滩生态旅游景区和西山生态景区、右玉县小南山森林公园和杀虎口景区等十大生态景区建设。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展面积、完善设施、提高品位,力争上规模、上档次、出精品,努力建成10个集生态防护、美化环境、人文景观和休憩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森林公园,成为朔州市的十大“绿色明珠”。
  2公路、铁路通道绿化。区域范围涉及全市所有的铁路、国道、省道、县(乡)道、高速公路、专用公路和河流,建设内容是:(1)在高速公路两侧各栽植10-15排的树木,营造20-30米的防护林带;在一二级公路两侧各栽植5-8排树木,营造5-10米的防护林带;其它等级公路两侧各栽植4排以上树木,营造5米以上的防护林带;铁路两侧按照铁道部门相关规定组织建设。(2)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公路、铁路、城市出入口,规划营造标准较高的防护林和景观林。(3)在主要干线公路出省口,规划营造带有标志性的成片公益林。标志性公益林建设沿路纵深不少于1000米,两旁辐射宽度不低于200米。
  3城镇和乡村绿化。(1)城区绿化。老城区绿化要做到见缝插针,多点面地增加绿化面积。旧城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新建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新开街道必须全部进行绿化。主干道、出口路、环路、水系两侧都要进行带状绿化。加强中心区公共绿地建设。通过拆迁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广种树木花草,提高中心区的绿地面积。搞好城市公园改造建设,实行还绿于民。(2)村镇绿化。在平川区要以村镇绿化为中心,以乡村道路为网络,以农田林网为羽翼,大力营造防护林,提高平川区村庄绿化的效果;在山区要充分利用自然景观,积极推广退耕还林、还草、还药等生态建设模式,或以山、河、沟、滩为背景,大力植树造林,着力建设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新农村;在旅游沿线村庄,要将村庄绿化和乡村景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走村庄景观化道路,使人们在旅游途中体验农村恬静的生活,欣赏村庄的田园之美;在富裕起来的农村,要发挥村集体和驻地企业的经济优势,建立“以煤补林”、“以矿补林”等资源反哺政策机制,加大对村庄绿化的投入,努力建设色彩丰富、四季有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4农田林网建设。对现有林网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对标准不高、质量较差、防护功能较低的防护林进行补植完善、改造提高;对已成熟或过成熟的防护林要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进行更新改造,进一步提高防护功能。同时加快新网建设,重点加强水浇地防护林建设,坚持农田开发与植树种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要采用大网格、宽林带布局,多林种、多树种搭配,提高绿化和防护的效果。
  5厂矿区绿化。重点搞好煤矿矿区和生活区绿化。通过10年努力,使煤矿矿区绿化率达到40%以上。煤矿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异地造林。在生活区内,要见缝插绿,用抗污染性强的高大乔木建立隔离带。与此同时,要大力进行工矿企业、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的绿化,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以荒山造林为主要内容的“山上治本”工程
  从我市实际出发,“山上治本”工程的实施范围包括:沿盆地边缘向外侧第一山脊线以内的宜林荒山、荒沟、荒坡、荒滩,主要沙化区和平川盐碱区,地理位置重要的特殊地段还要向外延伸,进行整山整沟整坡治理。结合区域生态治理,切实保护好应县南山、朔城区紫金山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逐步进行朔城区神头泉和太平窑水库、平鲁区大梁水库、山阴县东榆林水库、应县镇子梁水库、怀仁县下米庄水库、右玉县苍头河和常门铺水库等八大湿地建设。
  要按照“保成活、看得见、围起来、快郁闭”的总体要求,积极争取国家生态治理项目,并将这些项目与地方造林绿化工程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区域内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同时采取多种封育措施,进行大规模封山禁牧,提高植被自然修复能力,不断扩大覆盖面积。今后10年,全市要完成“四荒”(荒山、荒沟、荒坡、荒滩)造林100万亩,封育100万亩。
  (三)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富民”工程
     在加快造林绿化的同时,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经济功能,努力提高群众收入,带动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晋发〔2008〕24号文件)要求,从2010年起,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地经营管理体制,确保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林区社会和谐的目标。要全面提升生态旅游业发展水平,以十大生态景区开发建设为重点,努力打造生态旅游精品工程,全面振兴我市的生态旅游业,拉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要加快种苗基地建设,提倡和鼓励多形式育苗、多模式办圃,壮大苗木产业,力争全市育苗总面积达到6万亩以上,基本实现造林用苗自给有余。要扩大灌草饲料林建设规模,按照分类指导、集中连片的原则,每年规划发展以柠条、苜蓿为主的灌草饲料林基地5万亩,并积极引进、扶持和培育龙头企业,不断提升灌草加工能力,为加快我市畜牧业发展提供支持。要因地制宜发展一些名特优新干果经济林。在南部山坡区,利用当地特有的小气候,重点发展接李、仁用杏、肉用杏以及其它小杂果;在丘陵区,主要发展以山桃、山杏、钙果为主的生态经济林;在山区,可大面积发展以沙棘为主的经济林。在加快经济林建设的基础上,培育一批有规模、有实力的林产品加工企业,带动经济林基地不断发展壮大,进而优化农业结构、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五、保障措施
  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力争10年时间取得明显成效,必须采取过硬措施,集中力量,精心组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搞好造林绿化,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是关键。各县区是造林绿化的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是辖区造林绿化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领导都要切实把造林绿化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搞好组织发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等工作。要亲自参与研究本辖区、本单位的植树造林规划,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必要的条件。要建立健全绿委会和乡镇林业工作站机构。林业、建设、公路、铁路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实施好本系统内部的造林绿化工程;发改、财政、交通、国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造林绿化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创新机制,保障投入。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造林绿化工程长期投入机制。总的要求是,全市每年确保筹资10个亿,为大规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造林绿化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主要筹资渠道是,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加上市政府补助资金,力争达到三分之一;县区自筹三分之一;厂矿企业和社会投入三分之一。为了鼓励和激发各级、各部门及全社会投资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市政府每年安排造林绿化补助经费1.65亿元,平均每亩造林工程补助500元。同时,每年拿出100万元用于对单位、个人和优质工程的奖励。各县区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生态项目的同时,也要增加造林绿化的经费投入,要从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等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造林绿化。此外,各地要拓宽思路,积极创新,多途径、多方式激发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部队、学校的作用,在全市深入开展“青年林”、“军人林”、“学生林”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和名人带动效应,鼓励各界群众种植生日树、情侣树、结婚树等,或者认捐认领绿地、树木。要创新企业参与方式,大力推广 “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的经验做法,积极鼓励、吸引各类企业投资造林绿化;要扶持民营大户参与林业建设,发展育苗基地,壮大绿色产业。
  (三)规模造林,保证质量。我市地处塞外,寒冷干燥,土地瘠薄。在不利自然条件下,过去造林难成林,栽树不见树已成为普遍现象。总结我市多年来的造林绿化经验,栽大树、建大绿,规模开发、连片治理是确保造林质量的有效办法。大苗造林不仅能够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而且能够一次成林,迅速见效;而规模造林不仅有利于成活和管护,还有利于形成规模,发挥整体效益。遵照这一规律,今后我市的造林工程面积原则上要达到3000亩以上,而且尽量选用大规格苗木进行栽植。油松、樟子松等针叶树苗木高度应达到1.2 米以上,杨柳等阔叶树胸径应达到4 公分以上。与此同时,还要注重操作上、技术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划要科学合理,树种选择要适地适树,造林环节要增加科技含量,树种搭配要坚持乔灌、针阔结合,营造混交林和复层林,等等。此外,要建立健全各级林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体系,强化林业培训工作,为加快林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严格管护,巩固成果。要把栽植与管护结合起来,做到造林工程与管护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新造林地要封闭管护,实行封山禁牧,切实保护生态建设成果。要完善管护体系,加大管护投入,对已经完成的造林工程按地域,由县区、乡镇政府组织护林员进行专门管护,并明确护林员的管护范围和管护责任。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监测设备管护林木,提升管护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森林公安和管护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完善装备,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严厉打击毁林盗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要加强生态道德教育,营造“兴林光荣,毁林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管理,责任兑现。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运行机制,推行招标制、监理制、报账制等现代工程管理办法,推动造林工程顺利有效实施。今后,凡市级补助的造林工程,全部实行“442”分期付款的办法,即中标签订合同后,预付40%的启动资金;当年成活验收合格后,再付40%;第二年补植补栽合格后,再付剩余的20%。为确保造林绿化扎实有效推进,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把造林绿化的实施情况,列入对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责任兑现。林业部门要制订验收核查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督促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效益。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政府要号召、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植树造林,全民动手绿化自己的家园,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氛围和“造林光荣、护林有功”意识。要积极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园林村镇、绿色家园、绿化先进单位等活动,以此为抓手,促进造林绿化工作向纵深推进。各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造林绿化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宣传造林绿化的先进事迹,切实增强全民的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为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文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2008年10月28日印发

(编辑:郭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