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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房屋综合整治工程的通知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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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政发〔2009〕32号


朔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迎接建市二十周年庆典,提升我市城市形象,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景观,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开发路沿线房屋建筑实施房屋综合整治(平改坡)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屋综合整治的工程内容
  房屋综合整治指在建筑结构许可条件下,将房屋建筑平屋面改建成坡屋顶,并对外立面进行整修、粉刷,达到改善房屋性能和建筑物外观视觉效果的房屋修缮行为。在不影响相邻建筑日照、符合规划和建筑结构安全要求等条件下,可适当加层,以增加使用空间。
  二、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组织协调市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公安局,朔城区人民政府及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房屋综合整治工作。
  三、职责分工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和实施开发路的“平改坡”工作。负责编制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立项、资金拨付,组织“平改坡”工程的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落实聘请质量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单位,现场施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组织竣工验收。
  市建设局配合协调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垃圾清运等工作。
  市房管局协调物业公司、业主单位提供有关房屋施工资料,配合日常施工。
  市公安局负责施工方及住户的防盗等日常治安,协调处理可能发生的居民与施工方的纠纷。
  朔城区政府负责发动所辖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和住户积极响应、配合施工。
  市广电局、市供电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负责及时调整改造各自施工涉及线路,既不能影响工程进度,也不能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四、资金筹措:
        整治工作经费主要由市政府承担,并动员相关单位、个人予以支持。
  五、实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房屋综合整治是美化城市、解决现有住宅屋顶渗漏、隔热等问题的民心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房屋综合整治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到精心组织、精心协调和精心管理。
  (二)组织保证,加强宣传。各相关部门及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完成房屋综合整治工程的各项任务。要结合城市规划和居民小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成立房屋综合整治现场管理办公室,加强工程施工中的管理和协调,切实加大房屋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居民和有关各方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把这项工作抓好、落实好。
  (三)统筹规划,优化设计。要结合城市规划,解决屋面防漏、隔热问题,改善居住环境,讲求与城市景观的整体协调,保持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充分考虑改造后的屋顶防水、消防、抗震和防雷等要求以及改造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以便改造后进行维修保养。
  (四)要加强“平改坡”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努力控制和降低成本,坚持文明施工。
        六、市政府成立了房屋综合整治领导组,负责对此项工程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3月23日印发

(编辑: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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