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发〔2009〕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朔各单位: 2008年,市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从严整治事故隐患,查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为全市经济建设、生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发扬成绩,鼓励先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36个单位和7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36个(分别授予奖牌一块) 应县人民政府 右玉县人民政府 朔城区人民政府 怀仁县人民政府 市安监局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市镇子梁水库管理局 市公安局 朔州煤矿安监局 朔城区安监局 朔城区下团堡乡人民政府 山西葫芦堂煤业公司 平鲁区陶村乡人民政府 平鲁区兴陶煤矿 平鲁区矿山救护中队 山西金海洋能源集团公司 山阴县玉井镇政府 山阴芍药花煤业公司 怀仁县安监局 怀仁县云中镇政府 中能芦子沟煤业公司 应县白马石乡政府 应县农机局 右玉县安监局 右玉县元堡子镇政府 山西右玉教场坪能源产业集团公司 同煤集团朔州煤电铁峰煤业公司 同煤集团煤炭运销朔州公司 朔州供电分公司 省煤运总公司朔州分公司 山西地电朔州分公司 山西神头发电公司 神头二电厂 省电建二公司 晋能集团朔州能源公司 大唐神头发电公司 二、先进个人76名(分别授予奖状一枚、奖金2000元) 杨 君 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辛 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海滢 市政府办公厅助理调研员 宋 岗 市纪检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科长 赵 述 市总工会经济权益部副部长 赵英秀 市煤炭局安全监管科副科长 姚占斌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贸局副局长 武鹏翔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员 任子纲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孟占海 市交通局科员 杨海军 市林业局防火办主任 王新民 市文化局办公室主任 侯德春 朔州煤矿安监局副局长 卢永红 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 瑞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高占慧 市商务局科长 牛 泉 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科科长 马建平 市安监局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 赵 龙 市检测检验所所长 段春花 市供销社经济发展科科长 吴 法 市劳动保障局监察支队队长 杨常胜 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处长 赵向成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队长 孙 涛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刘瑞春 市农机局监理所所长 赵志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万珍 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站长 李耀青 市经委主任科员 杨志敏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王 新 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主任 刘 鹏 市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伊春梅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樊志武 市国土资源局科员 温亚军 朔城区安监局工会主席 王治明 朔城区安监局纪检组长 韩玉贵 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副局长 康巨民 市朔城区飞翔水泥厂厂长 郭寿昌 山西葫芦堂煤业有限公司矿长 宋晓晨 平鲁区经贸局干部 刘彩旺 平鲁区安监局副局长 张万军 平鲁区井坪镇政府镇长 戎怀仁 平鲁区矿山救护中队副队长 尹 勇 平鲁区安监局副所长 王运川 山阴县槽山石料厂厂长 李晋山 山西金源化肥公司总经理 陈建中 山阴县安监局安监员 田占武 山阴农牧场观音堂联营煤矿 魏有录 怀仁县教育局副局长 史云山 怀仁县消防大队队长 张登宪 怀仁县城建局副局长 李文勇 怀仁县峙峰山生产公司经理 力海仁 应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贾义文 应县安监局局长 王 龙 应县供电公司经理 郭 玺 右玉县安监局副局长 张日宏 右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 白守瑞 右玉吐儿水煤业有限公司矿长 张 升 市物产集团公司经理 王艳辉 朔州车务段段长 王东旭 省煤炭进出口集团朔州公司经理 翟立新 晋能集团朔州能源公司总工程师 赵子东 中石化朔州石油分公司书记 吴国君 省煤销总公司朔州分公司干事 李 福 同煤集团王坪煤电公司安监站站长 王福成 同煤集团小峪煤矿副矿长 于剑华 同煤集团煤炭运销朔州公司安监部部长 卢生明 山西地电朔州分公司安全部主任 史庆寿 朔州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李 清 神头电力实业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 程 鹏 山西神头发电公司主管 阎超英 大唐神头发电公司安全专工 张宏贤 神头二电厂安监部主任 高常命 神头电力检修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 葛向阳 省电建二公司副经理 刘 峰 平朔煤炭公司安家岭露天矿副矿长 王润平 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监局主管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也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先进,按照市政府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创新工作,开拓进取思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创造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三月八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3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