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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 朔州军分区 关于印发朔州市首次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朔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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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政发〔2009〕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县区武装部,市政府各委、局、办,各直属机构:

        《朔州市首次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朔州军分区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我们,请结合实际,严密组织,抓好落实,确保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圆满成功。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朔州市首次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高应对现代战争和突发重大事故的应急报警能力,落实防空报警试鸣制度,根据省政府《全省统一防空警报试鸣公告》和省政府办、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山西省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从2009年起,全省的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定为每年9月18日上午10时统一时间集中发放,为组织好今年试鸣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鸣准备阶段工作

        (一)试鸣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靳瑞林(副市长)
  副指挥长:高伟谦(朔州军分区参谋长)
  蔚文彩(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
  刘旺(市人防办主任)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朔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朔州电视台、市电台、市旅游局、朔州日报社、市电力公司、朔州车务段、中国网通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朔州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朔州分公司。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主要负责试鸣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人防办主任刘旺兼任;副主任由市人防办副主任杨为洲担任。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组,负责人及职责如下:

  1会务资料组:高岳、樊广林、苗金凤
  (1)会议筹划,起草、印制《方案》、大会秩序册等会议资料。
       (2)联系照相,收集本次活动资料。
  2宣传报道组:丁学理(宣传部一人)
  (1)新闻媒体报道
        ①电视台实时切换播报防空警报宣传短片和“专题采访”,并提前5天漂移信息。
        ②电台(含交通台)提前5天播发信息。
        ③朔州日报提前5天发布信息、刊登公告,制作宣传专版及防空知识问答等。
  (2)朔州门户网站进行网上信息公布,并监控删除有关消极信息。
  (3)驻朔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提前5天群发指定信息。
  3广场宣传组:李耿、薛宏兰
  (1)展板、彩门、气球、锣鼓队。
  (2)成员单位张挂横幅。
  (3)协调广场、车站、商场彩屏、过街电子屏、公交车电子屏播放画面、漂移字幕。
  (4)搜集图片、资料。
  4试鸣发放组:蔚文斌、辛权、黄步德
  (1)检查鸣放设备。
  (2)联系军分区视频会议室。
  (3)检查相关电路并值守。
  (4)衔接试鸣时间结点。
  5器材准备组:杨为洲
  (1)检修已有设备,规划布局市区、六县区新增警报终端(六县区先布置一台电声警报终端,“九一八”以后全部配齐)。
  (2)联系省办通讯站、厂家尽快安装运行。
  6抢险救援组:高德义
  (1)制定防空警报统一试鸣专业队演练实施方案。
  (2)确定防空袭单位、地点,并联系布置演练。
  7综合协调组:李艳春、张彦强
  (1)协调成员单位应办事项。
  (2)联系协调大会主会场。
  (3)主会场布置。
  (4)随时掌握各组准备情况。
  (5)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朔州军分区领导参加试鸣大会。
  (6)与政府办联系,组织召开全市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相关单位协调会,明确职责分工。
  8安全保卫组:郭万宝(公安局、交警队各1人)
  (1)制定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的应急预案。
  (2)联系公安、交警,负责主会场、广场、演练场的安全、交通、保卫工作。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区域警报试鸣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市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试鸣的配合工作。各县区警报试鸣指挥部及警报器设点单位要保障及时准确无误地发放警报信号。
  1宣传部门:负责做好社会宣传的策划、安排等工作,要在宣传媒体登载播放宣传文章、防空警报试鸣公告等,在社会进行广泛的国防教育宣传。
  2公安部门:负责维护9月18日上午主要街道的交通秩序;维护喷泉广场活动场地的秩序;保障9月18日上午10点30分—11点期间,朔州军分区至喷泉广场的交通畅通;负责突发事件处置。
  3商务部门:负责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在试鸣前要在显要位置张贴宣传资料(防空警报信号规定);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要开动扩音设备进行解释提醒(提醒语:刚才播放的是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请大家照常购物,不必惊慌);安排保安人员维护好正常的营业秩序。
  4市经委:负责试鸣前在显要位置张贴防空警报信号规定;下发通知到班组,告知生产人员;安排保安人员维护好单位在试鸣期间的生产秩序。
  5电力部门:负责9月18日的全市防空警报电力供应;制定断电后的电力恢复保障措施。
  6教育部门:利用校园广播、阅报栏、学习专栏等媒介提前对防空警报试鸣进行通知;对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的规定进行宣传;调整上课时间将发放防空警报时段改为课间休息时间;制订应对意外情况的防范措施。
  7军事部门:负责提前进行电路测试调整,保证视频会议系统通信畅通;通知所属人员明白试鸣日期及信号规定;军事训练活动避开防空警报试鸣时段。
  8交通部门:负责汽车站、火车站的电子屏播放防空警报试鸣公告;插播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说明;维护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的交通秩序。
  9旅游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旅游点试鸣宣传工作;在显耀位置摆放防空警报试鸣通知;试鸣期间要向游客进行说明和介绍有关情况。
  10建设部门:负责通知各施工工地工人,做好试鸣的思想准备,维护试鸣期间的正常生产秩序,保证安全施工。
  11城管部门:负责清理主要街道的无序摊点;维护宣传场地的活动秩序,保证喷泉广场活动正常开展。
  12民政部门:负责安排并协助街道居委会、社区以及救助站受救助人员,搞好防空警报宣传工作。
  13文化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的宣传工作,确保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不发生混乱。
  14新闻单位:要利用各种方式在试鸣前3日(9月15日—9月17日)连续播发登载《山西省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公告》、《宣传提纲》、《防空警报信号规定》等内容。
  15通信部门:移动、联通、电信要从9月15日开始至17日止,利用短信息发布《山西省防空警报试鸣公告》;在9月18日试鸣期间,利用短信息发布防空警报识别提醒内容。
  16各级政府、人防办、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搞好宣传工作,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时间、范围、信号、方式
  试鸣时间: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时间为2009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9分。
  试鸣范围:市区及六县区城市中,凡安装和配备防空警报器的单位全部参加全省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
  试鸣信号规定:防空警报试鸣使用全国统一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10时03分至10时06分试鸣空袭警报;10时06分至10时09分试鸣解除警报。
  试鸣信号发放形式:
  1全市固定警报器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警报音响信号。
  2市、县区电视台1套节目,通过声音、图像、文字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警报音响信号及提示词。
  3市、县区广播电台1套节目,通过广播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音响警报信号。
  4市、县区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利用短信群发功能向所有手机用户发放防空警报试鸣警种提示。
  5火车站、汽车站利用电子大屏幕插播防空警报警种解释词。
  二、试鸣实施阶段工作
  (一)主会场工作
  警报试鸣大会地点:朔州军分区电视电话会议室
  1准备阶段
  2009年9月18日上午08时10分:所有参会人员统一着装到市政府主楼门前集中,统一乘车出发(不另行通知)。
  2009年9月18日上午08时30分:朔州军分区工作人员开通视频会议系统。
  2009年9月18日08时40分:
  (1)市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成员进入会场;
  (2)市防空警报工作人员向市指挥部汇报全市(含区县)准备情况;
  (3)市广播电台、电视台、联通、电信、移动公司做好发放防空警报信号的准备工作;
  (4)市公安、交警部门布置城市交通管理人员进入位置;
  (5)各新闻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主、分会场;
  (6)市指挥部与省指挥部校对时间。
  2009年9月18日09时00分:市指挥部成员进一步熟悉防空警报试鸣的指挥程序及内容。
  2009年9月18日09时10分:参会领导和参会代表在主会场观看播放的宣传资料(人防宣传短片)。
  主会场的参会人员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朔州军分区有关领导;市国防动员委会员办公室的领导、试鸣指挥部成员。
  2实施阶段
  (1)2009年9月18日09时28分至9时54分,参会人员听取省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
  (2)2009年9月18日09时54分,市指挥长靳瑞林通过视频向省指挥部报告试鸣准备情况(报告词:“朔州市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工作准备就序”)。
  (3)2009年9月18日09时59分50秒,所有鸣放点、有关部门进入到计时,10时00分准时开始试鸣。
  (4)2009年9月18日10时11分市指挥长靳瑞林通过视频向省指挥部报告试鸣情况(报告词:“报告省指挥部,朔州市防空警报试鸣圆满完成,鸣响率百分之百”)。
  (5)会议结束后,到楼下照相,并按编号乘车,到喷泉广场参加宣传活动,散发宣传资料。
  (二)场外工作。
  1组织街头宣传活动。各县区要在9月18日上午9时,开始组织街头宣传活动。市区活动地点在喷泉广场,活动内容包括:设置拱门、悬挂横幅和气球、安插彩旗、组织锣鼓队,摆放反映人防建设成果和人防为防灾救灾服务的展板;印制散发人防政策法规、防空防灾知识手册、传单等宣传材料,设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咨询台,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讲解警报音响辨识方法。
  2协调各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开辟专题栏目进行广泛宣传。
  3组织开展综合演练活动。
  (1)组织机关防空演练(地点定为市煤炭局)。
  (2)组织学校学生进行防空防灾应急疏散及救援演练(地点定为市实验一小)。
  (三)宣传报道工作
  1汇总编辑各县区活动影像资料;
  2各主要媒体报道9月18日试鸣活动情况。
  三、试鸣总结阶段工作
  1召开警报试鸣总结评议会。
  2警报试鸣工作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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