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发〔2010〕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驻朔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和促进我市商品贸易的发展,2009年初,市人民政府与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供销社、朔州盐务分局、中国石化山西朔州石油分公司等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一年来,这些单位积极努力,扎实工作,强化监管,使我市商品贸易得到进一步发展,为我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此,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完成工作目标责任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分别授予市工商局等7家单位“2009年度完成工作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奖牌一块,奖金2万元人民币。
二○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