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发〔2010〕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驻朔各有关单位: 2009年初,市人民政府与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开发区及六县区政府分别签订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一年来,全市广大财税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财税政策,克服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断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组织各项收入,为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到年底,全市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均完成了市定目标,分别达到了111亿元和46.2亿元,增长7.84%和22.28%。经研究,决定分别授予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县、怀仁县、应县、右玉县、开发区等10个单位“2009年完成工作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奖牌一块,并兑现2009年财税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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