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发〔2010〕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三项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八项制度”和“三项建设”,依法实施安全许可,从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查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为全市经济建设、生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发扬成绩,鼓励先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市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32个先进单位和7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单位(32个,分别授予奖牌一块) (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6个) 平鲁区人民政府 怀仁县人民政府 右玉县人民政府 市煤炭工业局 朔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朔城区安监局 朔城区小平易乡人民政府 平鲁区安监局 平鲁区华美奥兴陶煤矿 山阴县玉井镇政府 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应县安监局 右玉县安监局 右玉县杀虎口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单位(16个) 山阴县人民政府 朔城区人民政府 应县人民政府 市安监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公安局 山西中煤杨涧煤业有限公司 平鲁区白堂乡政府 山阴县安监局 山阴县芍药花煤业有限公司 怀仁县安监局 怀仁县云中镇政府 应县寨乡人民政府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应县石油公司 山西全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平朔煤炭工业公司非煤产业管理总部 二、先进个人(75名,分别授予奖状一枚、奖金3000元) (一)安全生产先进个人(50名) 聂日旺 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科科长 荀 伟 市纪委、监委执法室干部 赵 述 市总工会经济权益部副部长 王玉奎 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武鹏翔 市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人 杨海军 市林业局防火办主任 王新民 市文化局办公室主任 王 瑞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郭兆明 市安监局监管一科科长 李慧芳 市安监局办公室科员 刘文军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科长 吴 法 劳动保障局监察支队队长 元 旭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向成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队长 高占慧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科长 李耀青 市经委经济运行科科长 王国利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干事 刘 鹏 市农业局监察室主任 武文政 朔城区安监局二科科长 陈文才 朔城区煤炭工业局科长 梁双堂 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安监部长 康冬科 平鲁区安监局副局长 刘 金 平鲁区安监局安监所长 许 彪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平鲁大队大队长 苗 杰 山西西易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新 山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陈计珍 山阴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 张效良 山阴县安监局局长 陈建中 山阴县安监局股长 刘日江 怀仁县安监局书记 刘 鹏 怀仁县吴家窑镇镇长 杨喜才 怀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汪世君 怀仁县柴沟煤矿矿长 曹佃双 应县晶鑫玻璃厂董事长 王 龙 应县供电分公司经理 王 斌 右玉县安监局副局长 贺成义 右玉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世伟 市物产集团公司科长 王东旭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朔州有限公司经理 白卫平 山西地电朔州分公司副经理 袁守诚 朔州供电分公司运行工区主任 孟玉鹏 大唐神头发电公司安全专工 苑晓燕 山西神头发电公司安监专工 李志超 神头电力实业公司安全主管 吕生启 神头电力检修公司驻厂维护部经理 刘德生 省煤运总公司朔州分公司干事 杨天斌 同煤集团朔州煤电公司总经理 周元武 金海洋能源公司五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矿长 李兴中 同煤集团煤炭运销朔州公司经理 李德荣 中煤矿业投资公司书记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个人(25名) 丰欧绩 市安监局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科员 李 俊 朔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雷 刚 市煤炭工业局安全执法科科员 任 勇 市国土资源局科长 杨常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长 田生树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霍智生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万珍 市建设局建筑安全监督站站长 任子纲 市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牛 泉 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科科长 姜日友 市旅游局副局长 赵志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瑞春 市农机局监理所所长 贾兴贵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朔州车务段主管副段长 侯 丽 朔城区安监局科员 韩玉贵 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副局长 马金永 平鲁区下面高乡党委书记 麻鹏斗 山阴县政府办公室工业科科长 纪全星 怀仁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李永平 右玉县元堡子镇镇长 杨春义 应县鑫泰选煤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新明 中石化朔州石油分公司经理 徐增义 神头第二发电厂安监部支部书记 张月光 省电建二公司总工程师 王润平 平朔煤炭公司安监局安全主管
特此通报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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