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09〕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点工程项目招商引资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65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筛选准备项目,做好工作方案,积极参加省政府组织的重点工程项目招商引资活动,并将参加系列招商推介活动的项目,分参加地点和时间报市发改委、招商局、重点办。
二○○九年六月三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