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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应山西金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我中心已委托朔州市塞北民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山西金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御龙苑小区住宅项目”的按揭贷款担保评审进行完毕。现公告如下: 该项目由山西金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山西金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9年8月16日由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设立,法定代表人付建生,注册资本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叁级。经审核,该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真实、齐全、有效。 该项目全称为御龙苑小区住宅项目,位于平朔路东侧,振华街南。2005年11月28日经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住宅。2005年下半年经朔州市建设局许可施工。该项目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共建设单元住宅楼10幢6种户型750套,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住宅均价2700元/m2,车库价格为75000元-120000元/个。截止2009年8月25日,该项目已全部完工,工期40个月。经审核,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山西金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本次所开发的“御龙苑小区住宅项目”,符合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担保的有关规定,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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