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应大同广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我中心已委托朔州市塞北民信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大同广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世纪星城一期工程住宅项目”的按揭贷款担保评审进行完毕。现公告如下: 该项目由大同广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大同广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7月25日由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设立,法定代表人张伟民,注册资本1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暂定。经审核,该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真实、齐全、有效。 该项目全称为世纪星城一期工程住宅项目(含1#—7#楼),位于长宁东街以南,建设北路以西。2008年6月10日经开发区国土资源局批准以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住。2009年、经朔州市开发区建设局许可施工。该项目占地面积164501.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1081平方米,共建设单元住宅楼7幢15种户型756套。框架剪力墙结构,1#、4#、5#、6#楼为18层,2#、3#楼为12层,7#楼为24层。1#—4#楼住宅均价为2900元/m2,5#和6#楼均价为3200元/m2,7#楼住宅均价为3500元/m2。建设552个车库,总面积30206 m2。截止2009年11月14日,1#—7#楼主体已封顶,预期全部工程竣工日期为2012年12月,工期45个月。经审核,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真实、齐全、有效。 经综合评审,大同广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该公司本次所开发的“世纪星城一期工程住宅项目”,符合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担保的有关规定,可作为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保证人和抵押物。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