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中文繁体
首 页 走进朔州 政务公开 投资朔州 在线办事 政民互动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通知
山西朔州芦家窑煤矿有限公司矿井1.50Mt/a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来源:朔州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3日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山西朔州芦家窑煤矿有限公司矿井1.50Mt/a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简述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36号文“关于朔州市平鲁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确定山西朔州芦家窑煤矿有限公司属单独保留矿井,生产能力由0.9Mt/a增加到1.5Mt/a。
  现有工业场地内设有主斜井、生产系统、灯房浴室及任务交待室联建、调度室、机修间综采设备库及器材库联建、办公楼、单身宿舍、食堂、锅炉房及热风炉联合建筑、副斜井、提升机房、回风斜井、主通风风机房、配电室、材料库等。
  依据井田开拓、地面运输的要求,本次设计立足于对现有工业场地的改造,将利用原有工业场地北部的主斜井,担负井下煤炭的提升任务;利用现有工业场地的副斜井经改造后作为进风行人斜井,担负进风、人员升降任务;改造原回风斜井作为副斜井,担负材料和设备的升降任务。在矿井工业场地东侧500m处新掘一回风立井,担负全矿井的回风任务和安全出口,另外新增加了矿井辅助救护设施。并且对现有工业场地进行了优化布置,完善各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生态环境:施工期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为井筒开拓产生的弃渣、矸石等,将引起局部的水土流失;运营期主要是井下采动引起的地表移动变形,同时引起的地表塌陷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地下浅层水疏干和水土流失;矿井矸石堆置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主要通过土地复垦、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综合整治措施,恢复地表沉陷、控制水土流失、恢复地表植被、保护生态环境。
  ②水环境:矿井水经过沉淀调节、一体化净水器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洒水、黄泥灌浆补充水和降尘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黄泥灌浆用水,不外排。矿井无废水排放,不影响源子河水环境。
  按4-1煤层厚度计算其导水裂隙带高度80.06m,不沟通源子河与井下的水力联系,不影响源子河。
  ③大气环境:锅炉脱硫除尘选用DZC-6型除尘器、热风炉脱硫除尘选用TLCCQ-4型除尘器,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第Ⅱ时段标准。大块、中块煤储煤场四周用抑尘挡风网封闭,末煤采用全封闭式混煤储煤场;筛分系统设置密闭吸尘罩+袋式收尘器组,输煤走廊设置喷雾除尘,并辅以机械通风系统,以此降低煤尘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新(改、扩)建生产线排放限值。
  ④声环境: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单独隔间内,设隔声、降噪措施;交通运输通过限制载重、维护运输道路。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厂界限值,交通运输线路两侧满足4类区限值。
  ⑤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分为矸石、炉渣、生活垃圾及少量脱硫渣;矸石作为燃料运至神头电厂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时运至矸石场填埋处理;炉渣、脱硫渣运至矸石场分区堆放;生活垃圾运至平鲁区陶村乡,与当地生活垃圾统一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⑥环境风险:环境风险主要为采空区突积水、奥灰水突水和矸石坝跨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实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为可接受水平。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山西朔州芦家窑煤矿有限公司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大型现代化矿井的行业政策;项目所采用机械化采煤,改变过去落后采煤方法,提高资源回收率和安全保障,清洁生产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建设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废弃物(水、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采取矿井水及矸石的综合利用措施,认真落实可研和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物削减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作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山西省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从合理利用资源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到山西朔州芦家窑煤矿有限公司接待处查阅报告书简本或通过电子邮件msyhp@tom.com索要报告书简本。期限为2010年1月25日至2月8日。
  5.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①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井田范围内的西孙庄村、太左沟村、陶村乡、西家寨村。
  ②主要事项:1)场址选择是否合适;2)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3)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5)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保护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等);6)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7)其它意见和建议。
  6.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
  ①通过电话反映:
  山西朔州芦家窑煤矿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总  电话:13934197777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杨海亮  电话:0351-4116819,4116813(兼传真)
  ②电子信箱
  环评单位邮箱:msyhp@tom.com。
  ③问卷调查
  ④座谈会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0年1月25日至2月8日
  .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
                                                 2010年1月25日
(编辑:郭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