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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兼并重组整合中煤矿生产、矿井建设以及今后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结合我县煤矿具体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怀仁县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对煤矿实行包矿安全监管。 一、招聘名额 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才7名,其中,采矿工程1名,矿井建设1名,矿山机电2名,通风与安全2名,地质与防治水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2、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问题; 3、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适应煤矿工作; 4、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防治水、矿井建设及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 5、学历要求: (1)全日制煤炭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煤矿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必须有2年以上煤炭行业工作经历; (2)全日制煤炭院校大专毕业生,男,年龄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必须有2年以上煤炭行业工作经历; (3)全日制煤炭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必须有1年以上煤炭行业工作经历。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领导组按照统一条件、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时间、统一公布成绩的原则进行,招聘领导组负责命题阅卷和考务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信息发布 县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领导组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在市、县新闻媒体发布招聘通告,明确招聘名额、对象条件、招聘程序等内容。 2、公开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0年2月5日—2010年2月25日 ②报名地点:怀仁县煤炭工业局办公室 ③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职称资格证和煤矿安全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近期一时彩色同底照片3张,同时提供联系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岗位。 ④咨询电话:0349—662883613327495581 ⑤联系人:孙汝泽 3、资格审查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调阅本人档案,初审结束后,统一汇总上报县领导组。经领导组审查批准,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并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4、专业笔试。笔试统一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进行综合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分数分别占总分数比例为3:7。 此次公开招聘开考人员比例必须在报名科目人数1:3以上,如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与开考比例重新确定公开招聘名额,剩余名额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补缺方式。 5、体检。在笔试的基础上,依据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统一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执行井下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核。考核由县招聘领导组组织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主要优缺点等。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笔试、体检、考核等每项工作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布结果,接受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专人及时查证落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相应资格。 8、聘用。公示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由领导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追究。 凡被聘用的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试用期为2年,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工资由县财政负担。 怀仁县公开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领导组 二〇一〇年一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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