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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6·3”重大交通事故的善后措施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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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朔州市人民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积极配合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安抚伤亡人员家属,协调有关企业尽快做好善后理赔以及责任追究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继续做好两名受伤乘客的救治工作。目前,受伤乘客经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专家及医护人员全力救治,病情稳定。
  第三,全市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这次事故暴露出我市的安全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到位的地方。我们一定痛定思痛,从血淋淋的现实中接受沉痛教训,在思想上、工作上、制度上、作风上全面深刻反思,寻找差距,弥补不足,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切实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果断的措施,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并坚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编辑: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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