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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来源:朔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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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随着市房地产管理局第4批市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报工作向社会的公示,至此全市市区已有143户家庭领到廉租住房货币补贴。这标志着全市“以廉租住房为主的社会保障性、以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性和城市居民栅户区改造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框架已逐步建立和完善。   
  据统计,我市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以来,市区共建成经济适用住房150.01万平方米、廉租住房4.O6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27.12万平方米,为2158户住房困难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共人民币14.19万元。   
  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把“住有所居”列为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据了解,《朔州市创建省级宜居城市实施方案》住房建设的目标任务是:继续加强和改善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利用3至5年时间,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新建廉租住房31.81万平方米、6362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58.89万平方米、9438套,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231.09万平方米、25484套。
  我市在编制住房建设规划中,严格按规划建设,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合理确定各类住房比例,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占年度居住用地总量的比例达到70%。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占年度居住用地总量的比例达到5%,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占年度居住用地总量的比例达到20%。严格新建住房建设项目套型比例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套型占总面积比例达到70%以上。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或回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比例不低于30%,使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规定的保障对象达到“应保尽保”,开展国家、省康居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完成国家康居示范工程2项以上,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及“两限两竞”试点工作,采取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建设限价普通商品房,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住房水平,使城市居民人均住宅面积达到27平方米以上。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新建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要达到100%,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45%。
(编辑: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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