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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四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端正党风、政风,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狠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借婚丧嫁娶大办敛财、用公款大吃大喝以及参与赌博等不正之风的通知》(朔办发[2007]21)和(朔办发[2008]11号)精神以及有关纪律规定,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从7月16日开始将在全市范围内对用公款在饭店大吃大喝、违反禁酒和限酒制度以及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检查。 各级党政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公款消费的有关规定,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对直接参与者及其单位负责人,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市纪委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刹风整纪的重点来抓,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视纪律规定于不顾、顶风违纪的干部予以严肃处理。 中共朔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朔州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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