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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东兴小区商住2号楼天然气安装送气情况的说明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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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长信箱收到东兴小区商住2号楼某住户反映该楼迟迟不通天然气的情况,市政府办公厅即将信件转往市富华燃气公司处办。
        市富华燃气公司答复如下:
        “2009年9月1日,我公司组织对东兴小区651户居民实施了为期3天的送气工作。其中包括商住2号楼,该栋楼共计105户,已送气51户。
         2007年10月下旬,我公司对东兴小区室外主线进行了铺设,并且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严格施工。2008年4月对东兴小区651户进行室内、外安装。在其它楼栋都已安装结束时,商住2号楼部分居民拒绝安装,导致该栋楼迟迟不能全部完工。
        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及《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而部分用户由于室内装修,怕影响美观而且在不懂规范的前提下进行片面说词,认为我公司的安装不合理而不予配合。后经新闻媒体朔州电视台出面,组织商住2号楼部分居民、物业公司、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协调。达成如下三点意见:1、由物业公司统一组织,愿意安装的登记到物业,我公司二次进行安装。2、如不愿意安装,可以到我公司办理退款手续。3、从现场来看,只有从客厅穿管入厨房比较可行,别无其它办法。
        燃气施工规范是国家强制执行的,谁也没有权力去更改,该用户所反映的“拉链工程”是不真实的。燃气管道不允许与供电设施、供热管道同沟敷设,一旦强电电缆漏电,将会发生燃气爆炸事故。原定于8月初为该小区送气,当我公司组织有关人员验收时,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供电强电电缆与我管道竟然同沟铺设,且供热管道安全距离又不符合规范。为保证安全,我公司进行了必要的二次整改,9月初为该小区通上了天然气。   
        该用户“听邻居们说,燃气公司让自己入户,自己弄”的说词缺乏依据。我公司派工人安装时居民不配合,甚至谩骂。作为燃气行业,安全运行、平稳供气是我们的宗旨,不能因为一少部分不懂规范的用户而改变。其实很明显,这部分用户只是因为家已装修,不愿意安装明设管道。但为了安全供气,明设管道是国家规范允许的。   
        综上所述,就是东兴商住2号楼安装天然气以及送气的情况说明,希望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来我公司进行实地了解情况,切实解决好困扰我公司的难题,给用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编辑: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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