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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占义学校“朔州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的见习工资尚未兑现一事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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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长信箱收悉某大学生反映占义学校“朔州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的见习工资尚未兑现,市政府办即批转市人事局处理。
        市人事局现答复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2009年度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09]11号)、《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朔政发[2009]81号)精神,今年给我市下达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名额550名,经过两个多月的工作,现已全部落实,并与见习单位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就业见习协议书》,且已全部到岗。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金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的要求,“见习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执行,由当地人民政府和见习单位各负担50%,生活补贴标准原则上按每人每月600元掌握,当地人民政府负担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目前朔州市人事局已经以朔政人发[2009]72号文件《关于拨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的请示》向朔州市人民政府请示,申请市财政拨付550名见习毕业生为期一年每月300元政府负担的生活补贴,该文件已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忠荣,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彭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平等领导签批,现正在办理市财政局的有关手续。因这项工作涉及的工作部门多,见习人员较多且比较分散,总体金额较大,所以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请来信同学谅解并安心在岗位上参加见习。至于所在见习单位负担的生活补贴,我们会尽量督促其尽早发放。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编辑: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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