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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市长信箱就网民咨询2009年实施的公安户籍协管员、乡镇卫生监督员、乡镇劳动保障员招考和上岗时间等有关问题的信件,就网民关心的以上问题分别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安户籍协管员招聘和上岗问题 这是全省统一安排的一项工作。2007年7月,山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07]24号),要求通过从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的方式,为每个派出所增加2名暂住人口协管员,协助派出所民警管理本辖区内暂住人口。2008年5月,山西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晋公通字[2008]61号),在全省安排部署了乡(镇)派出所暂住人口协管员配备工作,规定公开招聘协管员的对象必须是已参加2007年山西省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招考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对象,同时适当照顾为公安事业作出贡献的民警子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于2009年4月7日下发了《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全市公安派出所配备暂住人口协管员的通知》(朔政办发[2009]38号),对我市公安派出所配备暂住人口协管员工作从组织领导、名额分配、配备程序、人员待遇、预算保障、日常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通知》明确规定“人员配备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据此,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制定了《朔州市公安基层派出所公开招聘暂住人口协管员实施方案》,组织并完成了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和政审、公示等工作。按每所配备2人的规定,全市84个公安派出所共配备暂住人口协管员168名。按照有关程序,拟配备人员名单需经市政府领导签批同意后方可行文,办理相关手续。2009年10月初,我局以请示卡向市政府呈报了暂住人口协管员拟配备名单。目前,拟配备名单待批。待市政府批准后,即可行文下发各县和市局所属各分局,安排办理聘用手续,组织人员上岗。 二、关于乡镇卫生监督员选拔(招考)和上岗工作 这也是全省统一安排的一项工作。2007年l2月,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人事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置乡(镇)卫生监督站有关事宜的通知》(晋卫[2007]99号),在全省安排部署了设置乡(镇)卫生监督站、选聘乡(镇)卫生监督员工作。此前省编委也下发了《关于补充下达乡(镇)卫生院编制的通知》(晋编字[2007]38号), 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增加2—3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用于补充乡(镇)卫生监督员。按照上级文件精神,2008年4月16日,李发副市长主持召开由市卫生局、人事局、编办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了我市乡(镇)卫生监督站选聘乡(镇)卫生监督员工作。会议议定:我市乡(镇)卫生监督站卫生监督员选聘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报考条件、统一考试,每个乡(镇)确定2名,全市69个乡(镇)共138名。同时成立选聘领导组,安排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随后,市卫生局进行了有关摸底调研,并于2008年11月参加了全省乡(镇)卫生监督站工作忻州现场会,会后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冯市长12月16日批示要制定操作性强的方案,抓好落实。按照领导安排,市人事局、卫生局于2009年2月24日起草下发了《朔州市乡(镇)卫生监督站选拔(招考)乡(镇)卫生监督员实施方案》,并召集六县(区)卫生、人事部门有关人员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方案,全市选拔(招考)乡(镇)卫生监督员工作在市招考领导组领导下,采取从市人才储备库储备人才中择优选拔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两种办法进行。市招考领导组负责储备人才选拔工作,各县(区)招考领导组根据市招考领导组的统一安排,负责本县(区)公开招考工作。 市招考领导组会议安排后,怀仁、平鲁因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不同意,一直未进行有关工作。朔城区因市人才储备库储备人才占用名额较多,剩余名额较少,按照领导安排,不再组织公开招考,拟从区中医院择优选调符合条件的医护人员。山阴、应县、右玉三县分别开展了招考工作。其中山阴县、应县2009年5月和8月分别组织了笔试和面试,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于2009年9月向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上报了拟录用人员名单。右玉县因部分考生反映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招考,虽经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多次督促,但至今一直未上报拟录用人员名单。 2009年10月初,我局以请示卡向市政府呈报了朔城区、山阴、应县共61名拟录用人员名单。目前待批。待市政府批准后,即可行文下发通知,安排办理有关手续,组织人员上岗。 右玉县虽组织了招考,但拟录用人员名单至今不予上报。待上报名单后,再履行报批手续。 平鲁区、怀仁县虽经我局多次督促,但至今没有组织招考。待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方可确定招考时间。 三、关于乡镇劳动保障员招考问题 这项工作也是省政府统一部署的。2007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07]18号)。随后,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人事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意见》《晋劳社厅发[2007]104号》,要求在全省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保障所,配备劳动保障员。根据市编办朔编办[2007]105号文件精神,按照乡劳动保障所编制2名、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编制3名的要求,全市共需(选拔)招考劳动保障员168名。按照市政府安排,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组,采取同招考乡镇卫生监督员相同的办法实施招考(从市人才储备库储备人才中择优选拔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其中由市招考领导组负责的储备人才选拔工作已经开始进行,共选拔符合条件大学生38名,由各县区负责的公开招考也进入准备阶段。由于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撤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组织部通知涉及机构改革单位人事冻结,此事暂时搁置。待机构改革完成后可组织(选拔)招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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