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20周年我市社会保障体系逐年完善。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显著增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大力发展。2009年全市五保供养工作得到加强,改扩敬老院7所,集中供养率由2008年底3.4%提高到6.8%。供养对象达到应保尽保,截止年底,全市已纳入五保供养对象的有13127户13219人,其中分散供养12271人,在45所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856人。全年累计支出五保金2077.46万元,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年超过1300元。
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有序正常,改善了低收入群众的居住条件。普通商品房的积极开发,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发挥良好,满足居民多层次购房需求。朔城区在拆迁建设中土地盘活的做法取得良好的效果,实施保障性住房“123”工程,完成棚户区改造100万平方米、1万套,廉租房20万平方米、4000套,经济适用住房30万平方米、4286套,总计新建保障性住房150万平方米、18286套。2009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成绩显著,保障覆盖面及人均补助水平在全省名列前茅。截止年底,全市纳入城市低保对象22812户61625人,占全市城镇人口的11.4%,保障面位居全省第三。全年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11416.3万元,人均月补助水平达159元,位居全省第六。农村低保对象39854户73613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6.6%,保障面与太原市持平,位居全省第一。全年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6514.2万元,人均月补助水平74元,全省排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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