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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月3日,中共山西省委作出决定,撤销朔州市筹备组,成立中共朔州市委员会。市委常委由阎赞尧、吕日周、董福山、王金书、刘柏林、郭生、丰子富组成。阎赞尧任书记,吕日周、董福山、王金书任副书记,刘柏林任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3月14日到2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朔州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陈日新当选主席,岳来秀、史占彪、黄洪武、曹翠英当选副主席。 3月26日到30日,朔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的朔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组成人员是:主任阎赞尧,副主任张林杰、霍文章、孔志俊。在这次会议上,吕日周当选为市长、来玉龙、赵恭、为占成当选副市长、郑福当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满田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院长。 6月上旬,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民积极捐资助教,全市共捐资588.9万元,相当于全市年度财政预算教育经费的1/3。 8月,市委、市政府采取措施,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到10月底,全市各纪律检查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违纪案件67件,涉及党员76人,其中有40人受到党内处分。 10月,全国国防教育经验交流会在本市召开。 11月29日-30日,朔州市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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