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2.5%,较2008年提高了6.1个百分点。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了101.7%,较去年提高20.7个百分点。全市新农合各类补偿共51.6423万人,补偿金额达9163.8万元。2010年我市再次调整了新农合补偿方案:一是提高统筹标准,从人均统筹100元提高到150元。二是改变补偿模式,为了扩大老百姓受益面,2010年50%的县区实行“住院统筹+门诊统筹”双统筹模式。三是扩大补偿范围,将参合农民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交通事故发生的住院费用列入补偿范围;将错过缴费期新生儿的住院费用随父亲或母亲享受当年补偿,与父亲或母亲合计一个封顶线;继续将恶性肿瘤(放、化疗期)、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期和白血病的门诊费用参照住院标准补偿。四是调整住院补偿方案。降低县以上医院起付线,适当提高补偿比例。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70%。市级医院的起付线降低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级及以上医院起付线降低为800元,报销比例为45%。五是提高封顶线。2010年起,将新农合补偿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切实减轻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