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全面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11月24日下午,应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工作会议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副县长温素琴、宋天仁出席会议,县安监局、公安局、经贸局、工商局、县供销社等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门烟花爆竹经营者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烟花爆竹是特殊商品,不仅是经营问题,而且是民生问题,更是关系社会安定的政治问题。会议要求,县供销社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经营的重大意义,着力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强化安全经营意识。要在五个方面规范经营:一是全县烟花爆竹指定由县供销社所属的日杂公司批发专营,实行统一组织货源、统一运输、统一储存、统一标识、统一批发、统一配送。县社按照各销售区域,加强领导,上下协同,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专营专卖工作的组织落实。二是要规范进货管理,落实进货品种、严把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等级制度。要集中一段时间对批发企业,组织自查、联查,确保安全经营。三是做好与零售商的衔接工作。在县城内布设布局合理、整洁安全、便捷统一的零售点、直营店、加盟店,逐步形成有供销社特色连锁配送的现代物流方式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络。四是在礼仪燃放经营中,确定燃放企业,建立申报备案制度;燃放企业必须制定礼仪燃放应急预案;建立礼仪燃放主要领导责任制度。五是要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未经批准从事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出租、租赁烟花爆竹仓库销售违规烟花爆竹的行为;未经审核批准扩大定点企业范围的;销售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冒充他人品牌及“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查处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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