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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拨付省级创业示范园区补助资金的公示(2022年3月4日)
2022年03月04日 11:13 来源: 字体: 放大 正常 缩小 分享

  按照《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省级创业示范园区名单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117号)规定,朔州市恒驰古城商贸有限公司申报的朔州市恒驰古城商贸创业示范园区,经省人社厅认定为省级创业示范园区。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创业示范载体首批补助资金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133号)文件要求,朔州市恒驰古城商贸创业示范园区符合申领省级创业示范载体补助资金条件,拟向朔州市恒驰古城商贸有限公司拨付补助资金100万元。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3月4日—3月10日)。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联系电话:0349-2155610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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