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建国作提案报告

  一、提案征集和办理基本情况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市政府推进“两大任务”、走出“五条新路”总体部署,聚焦我市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全年共提出提案147件,经审查立案120件,立案率为81.63%。

  市委、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截止2018年1月底,对交付的120件提案已全部按规定要求予以办复,办复率100%。提案建议中,被采纳、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21件,占17.5%;列入计划安排逐步解决的88件,占73.3%;因客观条件所限尚未采纳的11件,占9.2%。

  ——经济建设方面提案34件,占立案总数的28.3%。内容主要涉及农业供给侧改革、开发区改革发展、精准脱贫、中小企业发展、文化旅游业发展等。

  ——文化建设方面提案34件,占立案总数的28.3%。内容主要涉及优秀文化传承、企业文化、特色文化旅游等。

  ——社会建设方面提案47件,占立案总数的39.2%。内容主要涉及脱贫攻坚、校园安全、医养服务、食品安全、小区物业管理、市民绿色出行、城市交通体系建设等。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5件,占立案总数的4.2%。内容主要涉及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改善、低碳绿色发展等。

  二、提案征集和办理的主要做法

  规范立案审查程序,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提案质量

  质量是提案工作的价值所在,提案质量好,提案的价值才能体现。为此,我们在工作中,从基础工作做起,及时了解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重点,及时编写提案导向,通过报纸、微信群和信函等方式发放各提案者,积极引导提案者咨政建言;同时,动员广大委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的重要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实情,科学分析研判,力争提出高质量提案;在提案审查环节,坚持质量为先的原则,按照“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基本要求,规范立案审查程序,严把立案审查关。对一些群众普遍关心、急需政府解决的提案,诸如切实解决老旧小区脏、乱、差问题的提案,请一些熟悉情况的委员,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共同参与提案的提写和审查工作,丰富提案建议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提案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高质量提案进入办理程序。

  以重点提案督办为抓手,开展协商办案,提高办理质量

  重点提案的督办是市政协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有效发挥协商民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抓手。六届政协常委会创新主席会议办理重点提案新模式。每年市两会闭幕后,立即召开主席会议,对当年经审查立案的提案逐件进行遴选,从中确定重点提案,并由主席会议成员分别选题进行协商督办。在重点提案的遴选上,以问题为导向,以提案内容为基础,力求与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重点领域工作合拍同向。比如《关于加大力度治理空气污染和雾霾,全力改善朔州人居生存环境》的重点提案就实现了与政府全力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高度契合,既为政府推进重点工作提供了决策的民意基础,同时也有效促进了提案的办理落实。

  提升服务水平,多措并举,着力提高工作质量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及提案承办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共同营造各方协调配合、推进问题解决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统筹协调,强化转办程序和督办方式,对提案办理提出具体要求,严格办复程序,促进了提案办理机制的规范有序,使提案办理质量有了可靠保障。

  二是进一步发挥党派团体的组织优势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坚持和完善与各民主党派密切联系工作机制,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积极组织所联系界别委员撰写提案,参与重点提案督办等工作,进一步形成合力效应,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注重发挥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邀请朔州日报、朔州电视台、朔州新闻网等媒体,对政协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提案专项视察调研、重点提案督办以及提案办理成果进行专题报道;对适宜公开的提案及答复进行精选,印发委员和承办单位。通过多渠道宣传,扩大了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促进了协商民主落地生根。

  三、2018年提案工作的建议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建言献策

  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提出的新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聚焦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市情民意,提出立意新、选题准、建议实的高质量提案;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和各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组织优势和界别优势,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集体提案;通过专题讲座、情况通报等形式,不断拓展委员知情明政渠道,切实提高提案质量;注重发挥各界别委员的界别特色,反映本界别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形成高质量的界别提案;注重闭会期间提案征集工作,促进提案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深化办理协商,发挥提案在协商民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委《关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机制,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加强“提”“办”协商,在协商中形成共识、解决问题,实现各方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解决问题的良性互动;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在实践层面的落实,研究完善提案办理工作综合考评机制,逐步把提案办理的落实情况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拓展督办工作的参与面,扩大协商范围,邀请提案者及集体提案代表参与督办,更多汇集社会各方面智慧,实现广泛多层制度化的有序政治参与。

  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大重点提案督办力度

  探索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领办、市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特别是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遴选好今年的年度重点提案;夯实提案督办基础,围绕所涉及相关提案内容,组织提案者开展更具深度的调研,提出可行性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加强组织协调,规范督办程序,发挥政协各专委会工作优势,努力形成合力,增强履职实效。

  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提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崇尚求实作风、增强担当意识,不断提高履职服务本领,有效发挥提案委员会在提案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规范“提、立、办、督”各环节工作,适时修订和完善《朔州市政协提案工作实施办法》,尽快制定出台《朔州市提案办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健全提案审查、提案公开、提案工作表彰等工作制度,细化提案工作流程,逐步形成科学管用的提案工作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