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建市三十年来,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人民生活蒸蒸日上,经济社会得到长足发展,朔州已由一个昔日荒凉的塞外小县城,逐步发展成为一个高楼林立的新兴城市,成就巨大。“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城市的快速发展也进一步激发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这块短板也逐渐显露出来,重城市建设轻日常管理,重大拆大建轻小修小补,重制度建设轻落实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实事求是地说,我市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与城市规格相比、与周边城市的管理水平相比、与建设宜居城市奋斗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的实际期盼相比,城市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市容环境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

一、突出问题

1、市容环境问题集中。随着近几年新城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市容市貌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与之相比,老旧城区差距日益明显。市政基础设施老旧、破败、老居民区缺少正规的物业管理,道路破损、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等问题突出,市民意见大。马邑小区等城市西南片区,由于一水厂供水不足,近年来自来水水压低,三层以上供不上水,长期得不到解决。朔城区90年代建设的老旧小区,像鄯阳街的卫生局小区、矿业公司小区、人大小区、工商局小区等,大多是房改房、集资房和合作建房,长期以来无产权单位、无物业组织,不投入不维修,沦为脏乱差的样板,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最后100米发生梗阻。  

2、空气环境阶段性污染明显。通过前几年大气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推进,大规模工业燃煤污染已得到深度治理。道路扬尘、冬季使用散煤、路边烧烤等问题已成为目前空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施工工地、裸露场地、运输过程中的渣土撒漏等,产生扬尘。平朔一、二、三露天矿的扬尘污染突出,在西山往东看,灰蒙蒙一条污染带有头无尾。

  3、道路拥堵问题较为突出。城市交通智能管理水平与先进城市相比仍有差距,由于管理不科学,缺少人性化,管理造成的认为拥堵是主要原因。朔州火车站是朔州的名片,也是朔州的脸面,近年来宽阔的站前广场满栽隔离桩,来往车辆没有回旋余地,一口气往北3公里,顶到胡家窑村的断头路。一到进出站高峰时段,车辆行动缓慢,长时间滞留。栽隔离桩本来是想让市民出行更便捷,但效果适得其反,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平朔一级公路上马鞍山治超点,效率低下,造成经常性堵车,有时堵车长龙一直能延伸到15公里外的安太堡矿附近,治超点视而不见,群众怨声载道。

4、违法建设、乱搭乱建较多。有的违法建设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乱搭乱建前拆后建,尤其一些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圈占公共场地,楼顶违章搭建,院内毁绿种菜,甚至饲养家禽。有些背街小巷占用道路私设地桩、地锁、地障。前几年七里河治理,市区河道内一夜之间盖起许多房,最后拆迁时,得到的补偿款比产权房还高,更助长了违法建设的积极性。民福小区乱搭乱建现象十分突出,彩钢棚一律搭到大街上,也不见管理。乱搭乱建肥了部分人,却毁了朔州的城市形象,毁了党和政府的威信。

5、市政设施管理落后。一些市政道路坑坑洼洼,破损严重;一些路段井盖破损缺失,不能及时补上;一些单位设置路障长年压占自行车道、人行道、盲道;像汽车北站等地一些公厕长年不能使用,浪费政府投资。

6、城市公交营运时间过短。人们上班它上班,人们下班它下班,哪有一个城市下午7:00公交车就全部停运的,确实稀少,周边县城也好过于此。

  二、问题原因

  1、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对城市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对城市管理缺少系统性设计。主要表现在:一是统筹力度不够。市级层面统筹协调的机制尚不够健全,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时,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等问题缺乏全面科学的统筹,环境容量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城市定位和规模的基本依据考虑的不充分。生态保护与改善民生的关系问题,城市发展与老城区改造的关系问题,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及中水利用等问题,矛盾逐渐显现。二是规划、建设、管理衔接不够。“规建管并举、重在管理”尚未真正落到实处,新区开发建设、旧城改造项目在规划编制或建设环节未能充分考虑后续管理环节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导致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洗车场、公共绿地及生活垃圾中转站(点)、建筑垃圾场所等公共设施总量不足、标准不够、布局也不尽合理。三是考核作用发挥不明显。城市管理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城市形象,但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比重不足,造成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主动谋划少,被动应付多,管理方式粗放,突击性多,不能实现常态长效。由于配套保障措施不到位,问责追责机制未建立,其发挥的作用也逐渐弱化。四是管理责任不落实。“无利不早起”,有利抢着做,无利绕着走。城市管理人员对城市普遍缺乏主人翁意识,谁也没有把自己的职责当成自己家的光景来打理。火车站、平朔线、水压低全是眼边前的事,身边的事,多少年来谁都知道,就是没人管。

2、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职责界线尚不清晰。一是部门职责有交叉。城市管理是个庞杂的系统工程,不是城管部门一家的事情,很多工作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实际工作中时常出现“缺位”或“越位”现象,特别是职责有交叉时,便会出现“都该管、都不管”的现象。如,户外广告的设置、集贸市场的管理、静态交通秩序管理以及河道环境治理等事项,均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多层次交叉。再如,受历史遗留问题、管理体制衔接不畅等客观因素影响,以及部门之间、市级与区级之间、区之间存在责任边界不清问题,导致部分基础设施建成后不能及时移交、有效发挥作用。

3、 城市管理方式滞后。城市发展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工作重心由大规模开发建设逐渐转为对城市空间资源、公共秩序、运行环境的管理以及为城市居民宜居宜业提供服务保障,目前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还没有完全适应这种变化。一是人性化服务欠缺。人性化的制度设计还不健全,交通拥堵、拉链马路、工地噪音等问题,造成群众和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影响了政府形象,亟待系统治理。疏导性的管理方法研究还不够,在矛盾最为尖锐的乱搭乱建、占路市场、游商浮贩、市场冒市、露天烧烤、停车乱等市容秩序管控方面,局限于“劝撵扣罚”的执法管理,只能奏效一时,且易引发冲突甚至群体性事件,没有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缺乏管理与服务并举的治本之策。二是智慧化程度不高。在各类工地、水环境、空气环境、广告招牌、占道停车、渣土撒漏等监管方面,在噪声、油烟、污水排放及空气质量监测与防控方面,在停车泊位等资源共享方面,信息化手段运用还不充分,智能化程度还有待提高,各类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不够,信息技术运用领域还需拓宽、深度还需加强。三是社会化参与不够。目前我市城市管理主要还是“政府负责、财政拿钱”的传统模式,经济、法律和宣传教育等综合方式运用不够,资金投入渠道相对单一,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主人翁意识不够强,舆论对城市管理的宣传广度、深度有待拓展。

  三、意见建议

1、推动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提升“人性化”管理水平。落实惠民和便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积极培育城市管理体系中的多元主体,运用法律规范、道德约束、行政管理、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实际问题,逐步形成城市管理全民参与、共创共享的良好局面。强化前端规划建设环节的基础设施源头配套,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疏堵结合,有效解决占道经营、市场冒市、游商浮贩等诸多管理难题,有效避免停车难、停车乱、乱搭乱建等市容秩序乱象。

 2、推动传统方式治理向现代法治转变,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立法立规,重点加快城市综合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立法,健全支撑城市管理转型升级的法规政策体系,在深入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立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梳理城市管理方面的其他地方性法规,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加强司法衔接,提高城管执法效能,对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良现象务必采取高压态势,严抓严管,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固守的要严防死守。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借助各类媒体的力量,充分彰显党和政府依法治理城市的决心和意志,充分发挥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使城市管理全民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城市现象、人人参与管理的良好氛围。

  3、推动经验型管理方式向智能管理转变,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分割,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延伸覆盖区域,扩大应用领域,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开放、信息共享和集成应用,推动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4、推动简单粗放向科学精细转变,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系统推进产业发展与空间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的协调发展,形成“规建管”并举、相互衔接的城市管理体系。要结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立法工作的推进,编制与之配套的全市城市管理系列标准和规范,明晰城市综合管理各项内容的行业标准,对路牌、门头牌匾广告设置等严格规范。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职责下沉,深化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对卫生死角等脏乱差问题责任到街道,单位,直至到具体人。

5、推动突击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提升“常态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管理权属不清、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状况,系统梳理管理事项,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市级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和强化市、区两级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重点,理顺条块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明晰层级职责和部门职责。健全市、区两级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强化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像钉钉子一样把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  曹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