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在朔州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三楼会议室,朔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朔州市财政局和邮政储蓄银行朔州市分行召开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协调会议。就深入贯彻《山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并银发〔2020〕35号)文件精神进行充分讨论。朔州市财政局主任姚斌、副主任孟锴,朔州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主任闫为民、副主任马登峰,邮政储蓄银行朔州市分行副行长陈步平、贷款部经理高天玺等出席会议,朔州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雷玖杰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上,参会领导分别作了讲话。雷玖杰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双创”政策,按照并银发〔2020〕35号文件精神,在鼓励创业就业的同时,更要放低门槛,灵活反担保措施,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把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到位。他提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不同于其他商业贷款,是切实帮助扶持创业困难人员,所以前期无需借款人垫付利息,在不影响借款人征信的条件下,希望与邮储银行达成在技术上加以改进的共识,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姚斌指出,一是我市财政部门同意合作银行把多出的贴息资金返还财政;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会及时给予全额贴息;三要加快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地实施,促使更多创业困难人员得到创业贴息贷款政策扶持。

    陈步平指出,三方需继续密切配合,借助微信平台建立合作群,内部信息及时反馈,达成信息共享。他强调,要努力协调好工作,有效地制定缩短办理流程的方法,本着为给创业人员提供更高效、更优质服务的共同目标,全力加快工作进度。

    闫为民提出,一是对轻资产的初创人员,包括大学生、贫困户、残疾人等免除资产负债率要求;二是对初创人员可以按照预测收入测算额度;三是新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和小微企业也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着力为朔州市创业人员提供更优越的创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