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意识,加大对欠薪等违法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根据《山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社会公布暂行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联合惩戒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并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推送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案单位及责任人将提请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进行限制。

列入“黑名单”对象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身份证号码)

责任人

列入名单事由

列入期限

山西雁门关农贸物流有限公司

911406005861644906

韩伟

拖欠1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60.5万元

2020年5月9日至 2021年5月8日

李晓先

1406031970****0533

李晓先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违法分包劳务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

2020年5月9日至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