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青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主要途径,是稳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提升青年就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现将朔州市市本级近期征集7家用人单位提供的32个见习岗位予以公布,并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见习岗位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8月9日(节假日除外)。
三、见习人员招募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年龄计算方法:身份证时间为准,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起。);
5.办理《就业创业证》,以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就业见习人员登记为求职或未就业状态;以失业青年登记为失业状态。(注:办理《就业创业证》请到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6,27号窗口办理)
(二)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核”的形式,通过审核后视为报名成功。
1.线上报名:
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个人办事-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进行填报。(注意事项:就业见习人员申请注册时,在选择办理业务归属地时务必选择:山西省-朔州市-市本级!!!)
2.线下审核:
线上报名后,报名人员请及时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朔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朔州市开发北路人才大楼一楼东大厅)进行现场就业见习人员资格审核。
根据线上报名身份类别区分;
以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就业见习的人员携带《山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1份(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2份、《就业创业证》原件1份;
以失业青年身份报名就业见习的人员携带《山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1份(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页)1份、《就业创业证》原件1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1份(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
(三)岗位对接
申请就业见习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各见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对本单位有意向的见习人员线下对接,确定见习人选,及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对见习单位、岗位专业要求等问题可联系各见习单位咨询了解(详见附件1),其他报名有关问题可联系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349-2288568。
四、就业见习时间和见习期间待遇
就业见习的时间为3个月至12个月。见习单位在就业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朔州市朔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注意事项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报名成功的,将无法参加本次就业见习。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线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核和岗位对接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朔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