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在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积极行动,抓好清明期间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节前纪律警示教育,进行督导谈话,要求全局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履行防火职责、带头遵守疫情期间清明祭扫规定,坚决禁止耍特权、搞特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出现,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组织局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清明期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等工作有关通知》、市纪委办公室朔纪办[2020]6号文件精神,要求局党组书记担当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单位负责人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抓学习传达,抓督促检查,抓落地生根,提前打招呼、提要求、搞警示。
    二是开展督导谈话,压实主体责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贯通,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清明节前,采取单独约谈和集体谈话相结合方式,对班子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督导谈话,责成主要负责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带头保持良好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带头履行森林防火职责;督促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带头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有关规定等。
    三是把握监督重点,履行监督专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形势大局,结合人社部门实际,清明期间,重点监督抓好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复工复产、森林防火、文明祭扫各项工作措施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重点监督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和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