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规定,经就业促进科审核,有20家企业共184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明细如下:
    1、 山西供信科技有限公司3人
    2、 山西宁宇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6人
    3、 山西亨栋科技有限公司27人 

    4、 朔州市奥特莱智能装备有限公司6人
    5、 马邑人建设有限公司2人
    6、 朔州市朔城区龙泽润宝珠宝店1人
      7、 山西玉珠律师事务所3人
    8、 朔州市昆仑九禾餐饮有限责任公司37人
    9、 山西国嘉送变电安装有限公司17人
    10、山西唯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8人
    11、山西宏瑞企业服务有限公司35人
    12、山西诚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人
    13、山西曼瑞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3人
    14、山西宝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人
    15、朔州市华馨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人
    16、山西兴源盛科技有限公司10人
    17、朔州市朔城区刘文德诊所3人
    18、朔州朔运恒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8人
    19、朔州市金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人
    20、朔州市晋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人
    现拟为20家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共计184000元。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3日)。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实际情况,请于公示期内向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联系电话:0349-2288626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