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规定,经就业促进科审核,现有4家企业共17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拟为4家企业17人发放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共计22500元。(明细见附表)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实际情况,请于公示期内向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联系电话:0349-2288626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4日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