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精神,经就业指导股审核,有1家企业共1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现拟为1家企业1人发放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共计1500元。(明细见附表)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2日)。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实际情况,请于公示期内向朔州市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股反映。
联系电话:0349-5990966
朔州市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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