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数据比对发现,李小军、魏密成、赵茹德3人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与参加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已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复。因无法实现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现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原件可到平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公告如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1.李小军,身份证号码:14060319******3310我单位于20251113日向您公告送达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平人社退待决字〔2025〕第03号),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3278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贰佰柒拾捌元整。

2.魏密成,身份证号码:14021119******5219我单位于20251113日向您公告送达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平人社退待决字〔2025〕第06号),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3835.2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捌佰叁拾伍元贰角

3.赵茹德身份证号码:23030319******621X我单位于20251113日向您公告送达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平人社退待决字〔2025〕第09号),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8552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伍佰伍拾贰元整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朔州市平鲁区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

银行账号:0485400104002819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鲁区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联系人:王会 

电话:0349-6062501 13096604488

地址:平鲁区平阳西街36

朔州市平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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