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双方询问身份信息、结婚意愿、婚姻状况;查看有效身份证件和书面材料;通过身份信息识别比对设备进行人证校验、指纹比对,并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进行联网核对;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书面材料。当事人现场填写《婚姻登记个人信用信息风险告知书》,双方现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阅知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签名。

(备注: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