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朔州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进“生态立市、稳煤促新”战略,建设“塞上绿洲、美丽朔州”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市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成立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党组(党委)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的方案》,形成了上下贯通、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2019年共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3次,协调小组会议3次。在全市开展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推荐右玉县顺利通过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书面集中评审,获选进入实地评估阶段。印发了《朔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通知》,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部署同落实。 

  (二)压紧压实党政领导第一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出台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各级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了职责清单,有效推进了职责落实。同时,推动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包联制度,明确项目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 

  二、坚持职权法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一是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和下放的衔接工作对涉及到我市市级的3家单位应取消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应下放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行了取消和下放。二是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截至目前,各相关单位已经在政务服务平台共认领并发布事项545项。三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取消证明事项”无反弹。确定了怀仁市政府、山阴县政府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四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划转市直24家单位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共计338项,由行政审批局集中审批,12月20日全面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划转事项审批加盖“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即可。 

  (二)加强清单动态管理出台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和《政府部门行政职权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各有关部门修订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受理告知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制度、内部监督制度等。印发了《关于集中梳理调整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全面展开权责清单梳理工作。 

  (三)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市办理涉及“证照分离”事项2609户,惠及企业2312积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实行企业自主申报,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二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加快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信息公示为手段,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制度。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红黑名单认定,推动联合奖惩有效落地。完善了信用“朔州”平台安保等级测评。充实完善信用数据库打开了通道,为下一步信用数据的应用提供了保障。 

  (四)大力优化公共服务。一是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实施社会事业“五大工程”建设。二是规范工程领域招投标行为。对18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推行。三是大力推行PPP模式。积极鼓励民间投资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出台了《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 

  三、坚持依法决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坚持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充实了立法力量,定期向社会征求立法建议。进一步完善了21位专家组成的立法咨询专家库、8个单位组成的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推动环保领域立法工作,《朔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核关,从源头上遏制违反法律、法规的文件出台。 

  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出台了《朔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将重大行政决策作为法治建设考核、督察的重要方面,推动县政府和政府部门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着力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做好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全年法律顾问共审查框架协议29件,出具意见书29份。 

  (三)强化行政权力多元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办理本市两会建议提案,积极配合代表委员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推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审计监督坚决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发晨环境。 

  ()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全市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及时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制定不同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开展政府网站规范建设专项检查和按月全覆盖抽查,提高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全面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了《朔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朔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朔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朔州市重大行政政法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全市政府系统“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已全部制定出台,相关配套的清单、指南、流程图也基本完成。 

  (二)稳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印发了《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5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朔办发[2019]6号),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全部挂牌成立。 

  (三)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对全市原来具有行政执法权的200多家责任主体进行了审查,对机构改革后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梳理确认,向全社会公布了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坚持法治为民,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坚持有案必接,有诉必应,开门受理,公正审理,加大办案力度,建立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实行了网上公开办案,2019年我市发生行政复议申请36起,受理34起。市本级发生行政复议申请25起,受理23起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1起。市本级发生行政应诉2起。在全省第一家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进依法治市的若干意见》,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统筹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以信访工作“规范化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提升信访干部业务水平。开展“三评促三率”活动,群众参评率提高18.1%;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达到98.5%;按期答复率达到97%;群众满意率达到96.9%。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律师进驻市、县两级信访接待场所制度,全年77名执业律师参与了日常信访接待工作。 

  (三)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互动。持续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为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推进市县乡三级诉讼对接和公调对接,建立了律师、法律专家和法律服务人员等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坚持领导带头,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一)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制度化。健全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各级党委(组)每年至少安排四次以上集体学法,全市各单位累计开展中心组学法1000余次。市人社局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内容,市委党校将法治教育纳入党校干部教育主体班次学习内容,讲授法治课100余个课时,2000多人次接受教育。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多批次旁听庭审。连续20年对新任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把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引入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部的任命程序中,确定为领导干部任职的一项制度。2019年市委依法治市办共组织了8批次106人的新任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市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氛围越来越浓厚。 

  (二)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动青少年普法教育联动化。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联动教育模式,在全市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学校140多个,中小学校全部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开设了法治课,创建了一批“法治学校”。积极推动基层群众学法知法多样化。各单位为帮扶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场所、一个法治宣传栏,为每个村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了法律进乡村、进企业、进公园、进宾馆、进广场、进高校等活动,组织开展了宪法、扫黑除恶、“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学法新高潮。 

  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预期成效,但距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够平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法治朔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在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的基础上,高起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下一个五年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督察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深入推进示范创建活动,以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效推动法治朔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深度融合。 

  二是在更高层次上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围绕“生态立市 稳煤促新”战略,进一步强化法治服务保障效能。加快推进“证照分离”“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事项,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制度建设,有效激发市场活力。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见,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在更高标准上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效。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实现政府立法精细化发展,大力推进立法公开。有效强化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事后备案审查。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大力强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能力,有效提升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法律质问委员会运行机制,组织政府法律顾问依法有序参与政府重大决策。 

  四在更高定位上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认真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公共律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履盖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七五法”,大力营造全社会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社会矛盾纠份化解,继续推进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坚持发展“枫经验”,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