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健康朔州”建设,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山西省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晋政办发〔2018〕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起草了《朔州市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0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该方案的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文化”等,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快医联体建设,发展“互联网+医疗”,让群众在家门口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关于“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4月1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意见》,4月25日,文件正式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

  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便民惠民,坚持包容审慎,安全有序,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

  近年来,“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蓬勃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加快推广应用,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遇到一些新情况,需要及时加以规范引导。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一)制定依据

  《山西省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晋政办发〔2018〕93号)。

  (二)制定过程

  1、基本思路形成阶段(10月8日—22日)。成立领导机构,积极开展调研,全面认识我市医疗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刻把握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结合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部署,找准矛盾问题,选对路径方法,形成《朔州市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行动方案)总体思路。

  2、基本框架形成阶段(10月23日—31日)。经与8家相关单位、市卫计委26个相关科室和医疗机构充分沟通,深入医疗机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市情,把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互联网+”医院管理、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发展“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服务、强化医疗健康服务质量监管、加快“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为主线,将健康、便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了《发展行动方案》的基本框架。

  3、规划纲要形成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在市级发展行动方案与省级发展行动计划有机衔接的基础上,形成了初稿。并书面征求了8家有关单位、市卫计委26个科室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其中有3个科室又提出了修改意见,这些意见,经起草组充分论证,全部或部分被采纳。在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后,最终形成了本《发展行动方案》(送审稿)。

  三、需要说明的主要内容

  《发展行动方案》共分为三个内容,分别是:总体要求和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健康朔州”战略,加快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到2020年,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基础设施支撑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健康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医疗健康服务实现协同共享,智慧医疗、精准医疗逐步推开。

  第二,主要任务。分为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互联网+”医院管理、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发展“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服务、强化医疗健康服务质量监管、加快“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十个主要任务。关于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从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优化预约诊疗服务、完善远程医疗体系、改革医疗服务方式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关于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从构建网上公共卫生服务大平台、构建公共卫生服务移动新平台、构建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系统、构建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关于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从加快网上签约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网上签约服务能力提升两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关于发展“互联网+”医院管理,从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改造优化诊疗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到2020年三级医院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互享方面提出了要求;关于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从规范药品网络交易监管及服务、建设短缺药品多源采集平台两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从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从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应用、扩大医保服务覆盖范围两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关于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从构建教育培训管理信息化体系和构建适宜技术推广信息化体系、构建健康促进信息化体系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关于发展“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服务,从强化大数据服务应用、完善数据资源共享机制、推广优秀大数据项目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关于强化医疗健康服务质量监管,从加快朔州市卫生计生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进度,积极建设现场移动执法系统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关于加快“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从建设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应用两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三,保障措施。从加强政策支持、加强安全保障、加强考核评估、加强宣传推广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