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与能力建设的意见

  

  一、《意见》起草的背景

  我市是畜牧业大市,已成为山西省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的示范区和全国农牧交错带草牧业、粮改饲工作的先进市。2019年年底全市奶牛存栏18.5万头;羊饲养量630万只,其中出栏410万只;生猪饲养量100万头;鸡饲养量435万只。肉、蛋、奶类总产分别为12.3万吨、3.1万吨、60万吨。全市草牧业总收入90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草牧业纯收入3500元。

  但是,我市仍存在防疫人员力量不足、设施设备条件落后、基层防控能力薄弱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田东副市长对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与能力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组织召开了座谈会,讨论研究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与能力建设。

  二、《意见》提出的主要依据

  近年来,动物疫病疫源分布广,病毒变异趋势明显加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防控难度不断加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严重危害着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放心畜产品和公共卫生安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精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与能力建设的意见》(朔政发〔2019〕36号),对当前和今后全市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与能力建设,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

  三、《意见》主要内容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保障畜牧产业发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必然要求。《意见》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检验检疫和监督工作、加强肉蛋奶等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工作职责、加强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服务能力建设、及时补充畜牧兽医技术力量等六个方面,对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与能力建设进行了系统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