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爱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楼阳生书记调研太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门指示,我市借鉴太原居家养老服务经验,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提升,积极开展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试点工作,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了更好的养老服务。
一是积极开展城市养老社区幸福工程试点工作。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新建30个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民函〔2020〕7号)、《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开展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20〕34号)精神,我市积极开展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试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承担任务推进需要,加紧各项目的工作进度,2020年11月底,两个项目均采取第三方运营方式,全部投入使用,发挥出了社会效益。目前,全市共有41所养老机构:其中公办15所、公建民营敬老院9所、民办养老机构17所。全市119个城镇社区,其中建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有15个。
二是注重培育市场主体,积极拉动社会投资。结合全省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和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对全市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及具备养老服务资质企业、民非组织广泛宣传养老服务政策和扶持政策,引导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全市社区养老服务工作。2020年,部分煤矿、电厂、通讯公司等企业集团,民营企业、组织及个人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咨询了解养老服务政策,表达建设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场所意愿。朔城区颐养医养中心、怀仁市幸福老年之家在了解全省全市推进社区养老工作政策后,主动与当地民政部门对接,积极参与,提出承诺,在被确定为第三方运营单位后,认真推进项目建设,其中朔城区颐养医养中心承接的朔城区北邢家河社区幸福工程,拉动社会投资660万元,怀仁市云中西街社区拉动社会投资近200万元。
三是巩固第三方运营模式。我市怀仁市经过几年的探索,克服敬老院在管理服务上的不足,充分发挥民间养老机构的资源优势,逐步依托辖区内公办敬老院和养老机构推行第三方运营模式。根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实际和工作发展需要,我们积极探索采取第三方运营模式,将政策支持和社区养老服务全部交予第三方,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业务指导,尽可能为第三方争取便利条件。
四是注重业务指导。从各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和建设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试点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建设要求、功能及服务内容设置、后期管理运营要求等方面对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和新建城镇养老幸福工程项目进行及时细致的业务指导,保证了机构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安全高效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指导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对项目后续运行、管理、服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项目施工质量、经费使用、管理服务等监管,努力把试点项目建设成为全市社区养老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社区养老模式。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