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14〕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0月22日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保险全覆盖,尽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保障全民覆盖”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准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改革任务,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做为改革开放新时期社会保障工作的切入点,按照“扎实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畅通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经办服务体系”的工作方针,推动我市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和创新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民参保登记试点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早日实现城乡社会保险全民覆盖。
(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现“社会保险,全民覆盖”。依托全民参保登记建立起完整的全市户籍人员及外来人员社保信息库,为就业社保、人员流动精细化管理、动态管理提供基础平台,为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发挥基础性作用。
(二)具体目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三)主要任务。
1.持续扩大覆盖面。基本养老保险按2.25%递增,每年新增参保2.2万人,到2015年底达到102.66万人以上;基本医疗保险重点解决重复参保和漏保并存的矛盾,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015年底分别都达到19万人。
2.全面开展参保登记工作。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城乡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全部制发社保卡,并实现国家、省、市、县(区)、街道(乡、镇)及社区(村)联网、连通和实时更新。
3.落实和完善社保衔接转续政策。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搭建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基本制度平台的框架下,全面执行国家和省规定,加强制度内和制度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推进社保城乡统筹,维护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引导有条件的参保人员转向可获得更好权益保障的制度。
4.大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将以单位为重点的社会保险经办理念、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转向以覆盖全民为目标的轨道,加强政策宣传和社会沟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确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实现数据信息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
三、进度安排
2014年下半年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015年底基本完成。实施期为1.5年。
2014年7月组织试点申报,试点方案批复后即安排开展工作。
2014年7月—2014年9月,按照方案做好试点启动、宣传动员、组织培训、详细分工、制订工作细则等工作。
2014年10月—2015年2月,重点开展信息比对、入户调查、原始调查表整理、归档、数据集中管理、动态更新等参保登记工作。
2015年3月—2015年6月,在前期参保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强力推进参保扩面、制度衔接等工作,并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
2015年7月—2015年12月,按照方案,对照实际工作,总结经验,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重点,把参保登记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工作方法
(一)以公安户籍数据为主,结合人社部门参保信息确定工作对象。
(二)以县(区)负责组织对县(区)内常住人口开展核实、登记为主,对其他特殊人口(如住朔单位、无户口人员等)全市统一划片解决。
(三)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入户核实、调查为主,结合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上报信息开展登记工作。
(四)以填报人社部统一表格数据为主,全面开展就业、培训、社保调查。
(五)以人社部门组织为主,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高效完成任务。
(六)以整理、录入、上传数据为主,将原始登记表按县(区)归档,机打纸质表按乡镇(街道)保存。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区实际,精心制订本县区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具体细则,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服务流程。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加强社保机构与就业、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农民工工作、信息化综合管理等机构的协同配合,狠抓落实,确保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基础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要大力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建设,落实经费、人员、场地、职能等,为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抓住实施基层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金保工程二期)、信息惠民工程等重大举措的有利契机,不断提升社保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采集和更新的全面、准确,信息传递和交换的及时、顺畅,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协作联动。人社部门负责实施计划的具体工作;公安、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提供数据;财政部门合理测算,足额保证经费开支;发改部门对基础设施建设立项、审批予以支持。同时,各部门要联动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宣传计划,通过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专题宣传、组织专家解读、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以及开展社会监督等方式,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