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11〕33号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市、县两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切实增强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国家与地方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完善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建设,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要做好农村、山区、水库、森林、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立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三)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拓展气象预报信息发布系统功能,增加信息发布内容。完善和扩充气象电视天气预报、气象手机短信预警发布系统、数字卫星广播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发布渠道相结合,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
三、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县、区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并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二)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地区、本领域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市、县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统筹考虑当地自然灾害特点,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
(二)建立预防气象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和制度。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防范气象灾害特别是暴雨洪水、暴雪、大风、雷电、寒潮、霜冻等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时的调度和值班工作,做到领导到位,隐患治理计划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
各企事业单位必须主动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可能危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气象灾害信息,密切掌握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以便及时主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加强预防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基础工作。各企业必须查清本单位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熟悉掌握当地历年极端天气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存在隐患的应当采取积极的防范和整改措施。特别是煤矿、露天生产作业单位必须及时掌握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将气象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应急预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五、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加强气象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报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要深入开展气候变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我市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不断增强我市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二)加大气象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
六、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对各企事业单位未使用气象信息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向各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各级减灾协调机构:气象、公安、国土资源、教育、电力、煤炭、建设、交通、通讯、水利、农业、安全监管等要完善互联互通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
防御气象灾害是一项全面的社会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运作;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气象信息,做好安全生产和趋利避害工作,努力使我市的各类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减到最小程度,为打造新基地、新优势、新朔州,建设自然、生态、现代、宜居的幸福新城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