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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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直相关部门:
  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朔州供电分公司等部门制定的《全市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全市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整顿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11〕7号文转发的《关于全省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整顿工作方案》,特制订我市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整顿工作方案。

  一、整顿目标 

  通过整顿使我市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的行为得到遏制;违法违规加油站得到彻底查处;加油站建设符合规划,布局基本合理;加油站手续齐全,合法经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黑油罐车”的非法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培育和建设科学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成品油销售服务网络体系奠定良好基础,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二、整顿内容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的原则。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明确目标,重拳出击,对未按程序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擅自建设的加油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认真调查摸底、严谨细致核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对所有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依法立即查封、关停,停止建设和经营行为。

  (二)对符合国家及省加油站设置要求而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后,按下述情况处理:

  1.对已列入《朔州市加油(气)站行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加油站,按照省商务厅、省国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山西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商改〔2007〕472号)的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2.对未列入《朔州市加油(气)站行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加油站,按程序列入当地“十二五”加油站发展规划。

  (三)对内部加油站,由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部门职责进行监管。内部加油站擅自对外经营的,由工商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处罚。

  (四)严厉打击“黑油罐车”的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打击擅自在路边进行成品油销售加油或具有以下非法经营行为的“黑油罐车”:

  1.从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土炼油厂非法购买成品油并进行销售的;

  2.购买不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成品油进行销售的;

  3.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擅自经营成品油的;

  4.无证或证照不全运输和经营成品油的。

  三、整顿步骤 

  (一)摸清底数(从2011年1月15日至2月底)。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切实掌握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和 “黑油罐车”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对违规建设加油站逐站提出处理意见,并下达处理通知书。同时,对无牌无证和证照不全、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或销售的“黑油罐车”依法进行查处。

  (二)区别处理(从2011年3月1日至31日)。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的业主是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下达的处理意见。拒不执行的,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方案提出的整顿措施,严格执法,严肃处理。

  (三)总结检查(从2011年4月1日至30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整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县区整顿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全市整顿工作进行总结。

  四、组织领导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人民政府负总责。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整顿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整顿期间的日常事务,及时协调解决整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加强部门协作。要完善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等各项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成品油市场出现的问题在这次整顿中仍然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要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具体工作中要实事求是,慎重处理。一是各县区要根据《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商务部公告〔2004〕第90号)中规定的加油站设置要求,按照每百公里加油站的总量来确定被拆除对象,而不能简单地按照加油站间隔距离来确定。二是我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中新增设的规划点,要优先安排被拆除的加油站,特别是积极主动配合政府拆除加油站的搬迁,尽可能减少被拆除加油站的损失。三是对已拆除加油设施、设备的加油站,各有关部门要尽可能对其改变用途创造便利条件。

  加大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宣传有关成品油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效果,宣传正面的典型和经验;加大对成品油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各县区要迅速确定各县区整顿工作牵头单位和联系人,报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

  联系人:马利平

  联系电话:2280533    13593474499

  传  真:228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