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1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2011年煤炭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转型跨越发展的起步之年,也是全省综改试验区我市实现先行先试、率先发展的破题之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并结合今年煤炭工作需要,2011年全市煤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市煤炭行业要紧紧抓住加快标准化矿井建设这条主线,全力推进“1234工程”,即围绕一个主题(安全发展),夯实两个基础(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和强化教育培训管理),构建三化体系(现场管理精细化、安全监管制度化、安全质量标准化),抓好四项活动(搞好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基建矿井安全监管年活动、引深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活动),承担起“以煤为基、以煤兴产、以煤兴业、多元发展”的历史重任,为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安全发展,为实现再造一个新朔州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原煤产量:根据“主要经济指标全面翻番、再造一个新朔州”的要求,2011年原煤产量计划完成1.8亿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11%,其中中煤平朔煤业公司和同煤等大集团完成1.2亿吨,地方煤矿完成6000万吨。
安全生产:按照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建设要求,安全生产形势要达到根本性好转。通过创新监管机制,有效发挥好机关行政执法、行政监管队伍,“五人包保小组”队伍、市政府常年聘用的专家组和授权的煤炭纠察队,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等四支队伍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监管,细化责任,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要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13人指标之内。
矿井建设:按照“两型六化”(即建设本质安全型、安全高效型,技术装备现代化、生产建设规范化、基础管理精细化、监察监控信息化、人员培训制度化、地面建设园区化)的标准,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建设工作。2011年上半年所有建设矿井取得开工报告,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建成20座综采矿井,力争 16座煤矿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验收。
产业转型:按照原煤就地转化30%,非煤企业达到30%的要求,加大一矿一企的推进力度,着力建设现代煤化工、煤电冶、煤建材、煤机械等煤基多联产的产业集群,实现转型方式多样、资源利用高效、集群循环示范。2011年重点扶持开工建设2-3个煤炭循环经济园区。
行业贡献:煤炭行业(含非煤产业)对全市财政的贡献率保持在75%以上。2011年全行业税费基金等对财政的贡献力争达到110亿元,同比增长10%。
三、主要工作
(一)全力抓好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管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市的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率先完成。下一步,各县区政府要在完善管理上下功夫、做文章,力争使我市的兼并重组整合成果达标达效,再创全省典范。(二)全面抓好基建矿井建设工作。今年是“基建矿井标准化建设年”,全市煤炭行业要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入手,责任到矿,责任到人,目标到年、到季、到月,确保今年基建矿井建设目标按期完成。
二要严厉打击未批先建等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矿区、对在建矿井进行拉网式的跟踪,建立项目联系制度,制定工作措施,确定专管人员,从基础抓起,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甚至以基建矿井为名,长期组织生产的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办矿、依法建设。
三要严把施工和监理队伍准入关。按照基建矿井建设有关规程,严把施工和监理队伍的准入关,进一步强化责任和义务,用标准流程、标准工艺、标准定额规范施工作业行为,确保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三)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两个责任。
一是强化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各种煤矿安全生产制度,重点是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六大灾害的防治,落实好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班组建设制度,突出强化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是认真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继续坚持市领导联系县区,监管部门分片负责、“五人小组”实行包片包县,县“五人小组”驻矿、县区领导包乡镇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立全方位、经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是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四项活动”。继续完善联合执法的机制,扎实开展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基建矿井安全监管年活动、引深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活动等四个专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新成效。
四是加快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应急队伍建设。县区政府要督促煤矿企业制定计划、按照时限、落实资金、落实责任人,加快推进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要求,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事故预警和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与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水平、技术力量和救援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靠得住、打得赢”。
五是加强劳动用工和培训教育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炭行业企业劳动用工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61号)以及省煤炭厅《关于启用<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合同书>文本的通知》(晋煤劳发〔2011〕341号)精神,严格煤矿“五统一”用工管理制度,扎实推动基层班组建设,培养高素质的班组长队伍。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好煤矿“六长”、特殊工种和矿工的教育培训,为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四)全方位推进低碳循环经济建设。以全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以“大项目支撑、园区化承载、板块化发展、循环化攻坚、集群化推进” 为目标,把我市建设成为煤基多联产工业基地,实现煤炭工业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今年,重点抓好平朔、金海洋、朔南煤电、朔城区煤化工、右玉煤电等工业园区建设,形成具有朔州特色的循环示范、多元发展的新型产业集群。
(五)全行业规范产运销秩序。加强煤炭生产销售的宏观管理调控,科学组织煤炭生产供应销售,确保经济增长需求。特别是加强煤炭销售票管理,杜绝非法违法建设矿井生产的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同时要搞好煤矿、煤站、煤场的生产经营监管,规范煤炭产运销秩序,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六)全过程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继续抓好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煤炭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右玉精神”为载体,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提升工作效能,树立煤炭部门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的行业新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站在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正确看待煤炭产业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加快全市煤炭工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推动煤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相关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尽早谋划、研究和确定2011年煤炭工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和工作措施,并把每项工作落实到科室、班组,严格工作标准,抓好典型示范,全力推进全市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
(三)搞好协调配合。煤炭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渗透在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多做一些促进煤炭行业发展的工作,多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努力形成支持煤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合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级煤矿监管部门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为煤矿企业服务、为煤炭行业健康发展,作为煤矿安全监管全部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廉洁奉公、依法从政的监管队伍。各煤矿企业要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抓好典型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及其他新闻媒体的宣传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反映煤矿标准化建设的工作动态,宣传典型经验,曝光违法违纪行为。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组织现场观摩和学习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