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1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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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3号文件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监管责任,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朔政发〔2011〕1号)精神和要求,现就认真落实安全监管包保责任制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体系。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市级各涉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各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同时负责本区域、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包保制。结合煤矿安全“五人小组”及其他重点行业以“专家组”为核心的监管办法,对每个企业的安全监管真正做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三落实”。“包保”率要达到100%。

  二、范围和重点 

  安全责任包保的范围是开展专项整治的十七个主要行业,其中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所列的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化、消防、建筑、冶金机械、民爆等8个重点行业的包保情况,要向市政府安委办备案,其余向县区安委办备案。

  其他涉安行业也要根据实际,参照制定本行业安全包保责任制,将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三、安全生产包保主要内容 

  (一)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特别是国发23号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的制定和实施。

  (三)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严禁“三违”行为和“三超”现象。

  (五)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

  (六)积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企业标准化建设帮扶和推进。

  (七)强化安全宣传及职工教育培训。严格劳动用工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

  (八)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严格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九)强化职业卫生健康,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

  四、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各单位每季度至少一次,召集安全包保责任人员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安全工作信息,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落实责任,严格考评,奖惩兑现,确保包保责任制真正取得实效。

  各县区政府安委办负责对各行业包保责任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汇总,并上报市安委办。第一次报送时间2011年4月15日前,以后每季度第一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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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6886872

  联 系 人:李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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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