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10〕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9〕7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做好 2011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10)90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市“企业一套表”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统计从2011年起实现网上直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企业一套表” 网上直报工作,是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统计调查的标准化管理,实现统计数据资源共享,减轻企业和基层统计机构报表负担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统计工作效率、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服务科学决策、科学发展的需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从实现科学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统计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本次改革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企业一套表” 网上直报实施工作。

  二、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企业一套表” 网上直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传统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和统计工作组织形式转入现代化统计的一项重大变革,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级政府要为网上直报工作创造相应的条件,从人员、经费上予以保障,按照现行统计工作管理权限,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区域内的企业网上直报统计改革。各部门要按照以下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的实施工作,包括实施方案制定、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建设与开发、调查队伍培训、调查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

  各级编办、工商、税务和民政部门要协助统计部门搞好调查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确认工作。

  各级经信和商务、住建部门要协助统计部门督促企业自行配备相关设备,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并提供开展实施工作所需相关资料,为顺利开展“企业一套表” 网上直报工作奠定基础。

  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各县、区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的实施工作,包括对调查单位名录搜集、上报和对调查单位的组织管理、业务技术指导以及对本区域调查数据进行审核、评估、汇总、上报等工作。

  各统计调查单位要自行配备符合网上直报统计报表所需的设备并保障数据传输网络畅通。同时要确定统计负责人,组织协调本企业、本单位相关统计人员按要求上报调查数据。大型企业要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统计力量。在实施网上直报和原报送方式双轨运行期间,必须按照网上直报和原报送方式同时上报,并严格注意两种方式数据的匹配一致。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为确保“企业一套表” 网上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统计局要强化督促指导,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用《统计法》规范企业报表行为,理顺报表程序,打击统计报表中存在的违法现象。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要组织专门的督查人员,对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时限和质量要求开展、推进网上直报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我市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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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