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10〕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按照全省2010年财政总收入增幅15%以上的要求,为贯彻省委袁纯清书记对我市做出的建设“山西转型发展示范区、全省加快发展领先区、现代化工业新城”的精神,实现率先科学发展,结合前8个月我市财政总收入月均入库11.4亿的完成情况,根据市政府安排,现将9—12月份财政总收入分月任务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我市对县区、及市直征管部门的考核任务不变,仍按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全市上下一定要再鼓干劲,应收尽收,确保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收入条件较好的县区要在完成全年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多收超收,为全市财政收入目标完成多做贡献。
附件:《朔州市2010年9-12月份财政总收入分月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