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10〕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应对大震的指挥决策需求,按照山西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关于收集报送山西省地震应急基础数据的通知》(晋震防办发〔2010〕1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从8月20日至9月10日,在全市范围(包括六县区)内开展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据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
二、内容和格式
见《地震应急数据报送内容约定》(附件1)
三、要求
(一)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平台涉及到全市社会经济、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救援力量等方面大量的数据,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把质量关,确保提供最新统计数据;
(二)收集和提交的数据资料若有保密要求,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单位请于9月10日前将地震应急数据报送内容约定和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报送卡片以电子文档及纸介质形式报送至朔州市地震局,其中数据报送卡片要加盖公章;
(四)市直各有关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联络人,27日前报朔州市地震局,联系人:贾永华,电话:2163399、13934926887。
附件:1.地震应急数据报送内容约定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