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10〕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整顿和规范我省驻京办事机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34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