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10〕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和驻朔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涉安行业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重点  

  包保的范围是参加专项整治的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机械制造、交通、建设、公安、消防、电力、水务、农机、旅游、特种设备等17个行业;重点是对今年推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承诺制”的全市2174余家企业。

  其他涉安行业也要根据实际,制定本行业安全包保责任制,切实将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承包制

  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体系,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涉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同时负责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的协调和总体推进。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承包制,把本行业部门负责的每个企业的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各个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包保率要达到100%。

  三、包保的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许可制度以及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

  (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各县区政府领导的责任制落实情况,政府主要领导是否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其他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日程;检查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监管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办公经费和设备设施是否满足工作需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

  (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重点检查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及时彻底整改,是否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是否采取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

  (四)监督检查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是否落实,职工岗前安全教育是否坚持。

  (五)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派出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组检查是否深入、是否细致、是否到位,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依法查处是否严格。

  (六)监督检查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总结各条战线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推荐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对上述监督检查情况不落实、不得力的县区和部门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对工作得力、安全工作有成效的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行动,将本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包保至班子成员。包保责任人要摸清包保企业的现状,建立包保工作日志及隐患排查台账。

  (二)工作要深入、扎实、细致,确保关闭取缔的企业有人负责督促关闭取缔,停产整顿的企业有人负责整改治理,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有人强化日常监管。要通过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掌握详实细致的第一手资料,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三)包保责任落实工作要在5月下旬完成,包保责任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严格执行《朔州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对发生死亡一人的事故由县区人民政府行业分管负责人主持约谈,发生死亡两人的事故由市安委会主持约谈,发生较大事故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主持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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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